湖南教师招聘考试备考—教育政策法规基础知识问答七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05 23:59:12
1、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须怎样做?
答:必须持医院证明,经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2、什么部门负责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
答:教育行政部门。
3、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小学、中学、大学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是怎样安排的?
答: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
4、应当积极做好学生哪些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答: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5、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必须怎样做?
答: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6、残疾幼儿的教育应当如何实施?
答:残疾幼儿的教育应当与保育、康复结合实施。
7、教学成果奖分为哪几等?
答:第六条规定: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 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 级,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章和奖金。
8、教学成果奖的奖金如何处理?
答:教学成果奖的奖金,归项目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
9、《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什么内容?
答:《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
10、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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