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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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人才兴教战略,实施名师工程,引进特殊人才和名优骨干教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殊人才10名(其中幼教管理人员2名),名优骨干教师20名(其中小学教师10名、初中教师9名、高中教师1名)。
一、组织领导
公开选聘工作在区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协调,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纪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三、选聘岗位(附件)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二)岗位条件
有5年及以上(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前)与选聘学科一致的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以下资历条件之一:
1、特殊人才(无学科要求)
(1)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地市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劳动模范教师;
(2)近五年内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首席名师;
(3)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4)从事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管理工作五年及以上、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者,且近五年被区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校长(书记)、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
(5)从事幼儿园园长管理或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育管理工作五年及以上、工作实绩突出,且近五年被区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园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学前教育先进个人。
特殊人才享受以下政策:①免试教;②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应聘成功者,若配偶为在编在职教师的,在政策范围内,统筹给予安排,办理调动手续。
2、名优骨干教师
(1)近五年内由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2)近五年内区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教师;
(3)具备五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且近五年内所带班级被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优秀)班级奖励;
(4)近五年内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课堂教学(含片断教学)、说课竞赛、科研课题评优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5)“省培”及其“国培”计划培训专家库成员、省中小学校长高端研修班成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学科与所报考的学科相符,其中英语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为英语;
4、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幼教管理人员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报考幼教管理人员岗位具有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园长上岗培训证)或国培计划培训颁发的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
6、特殊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名优骨干教师年龄42周岁以下(1977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幼教管理人员年龄38周岁以下(1981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9年4月16日在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网、长沙市教育局网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7日,共三天,每天8:00—17:00。
2、报名网址:http://pm.fine.hnhczn.cn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选聘条件以选聘公告为准。
4、报名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和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及岗位的相关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图片:①两寸免冠近照;②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高中毕业后取得的所有的学历证书);④学位证;⑤教师资格证;⑥普通话证;⑦幼教管理人员需提交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园长上岗培训证)或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⑧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和《聘用合同》;⑨符合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历材料证书和相应的认定文件(如:报考资历为“优秀教师”,则上传优秀教师证书和认定文件;符合特殊人才资历第(4)、(5)项的则提供任命文或聘书)。要求上传的图片为png、jpg、jpeg格式,大小大于50kb且不超过2M。
(3)“近五年”资历条件材料有效时间截止报名之日,其后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5、资格初审及网上打印准考证: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登录http://pm.fine.hnhczn.cn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于4月30日-5月1日自行打印准考证。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上传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三)现场资格复审
1、初审时间:2019年5月4日至2019年5月5日,共2天,每天9:00—16:30
2、初审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雅境中学
3、初审要求:当场提供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等原件,并提交一本详细的参选资料(含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3000字以内的自我介绍、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的复印件、近五年所有获奖、培训等证件证书的复印件)。
4、每个聘用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
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选聘计划。
5、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地点及考场等安排,将在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网“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关注并按时参加,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一)面试采取答辩和试教(面谈)的方式进行。
1、特殊人才:答辩+面谈;
2、名优骨干:答辩+试教。
(二)答辩
答辩满分100分,计算平均分作为答辩得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答辩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按2:1确定试教(面谈)人员。进入试教(面试)地点及考场等安排将在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网“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关注并按时参加。
(三)试教(面谈)
1、试教备课1小时,对学生面授一堂课(40分钟)。试教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选聘的下一环节,计算平均分作为试教得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2、面谈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选聘的下一环节,计算平均分作为面谈得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1、特殊人才总成绩=答辩得分×50%+面谈得分×50%。
名优骨干教师总成绩=答辩得分×40%+试教得分×60%。
2、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特殊人才类的以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最高荣誉等级排序确定,名优骨干类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5、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通过后放弃考察资格的,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两次。
6、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信函电函、走访、座谈等形式,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弃权,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两次。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该选聘岗位空缺。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区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在公开选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选聘条件,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涂改证件、证明等报考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4、本公告由雨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5880353 85880212
监督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纪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31-85881033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5880230
责编: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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