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农业部与湖南省共建省属重点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作物学、园艺学进入全国前20%,动植物科学领域、农业科学领域的ESI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是一所以农科为特色,农、工、文、理、经、管、法、医、教、艺术多学科综合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2个,计划招聘79名专任教师(详见附件)。
岗位要求:
1.所有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从本科起各学习阶段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要相近;为优化学校教师学缘结构,要求最后学历(学位)获得单位为湖南农业大学以外的学校,如有特别优秀的本校博士毕业生报名,提交学校会议研究。
2.人才引进层次及条件按照《湖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湘农大[2017]19号)文件要求执行(可在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
3.年龄要求:除人才引进岗位外,其他岗位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4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年龄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的年龄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务的年龄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湖南农业大学校园网(www.huna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等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等其他通知均将发布在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zp.hunau.edu.cn),应聘人员自行查阅,学校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4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zp.hunau.edu.cn)报名系统→注册用户→根据“应聘须知”,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保存并提交信息。
3.相关要求:
(1)提交信息前务必上传该岗位所要求的附件证明材料,审核状态显示为“已提交,二级单位待审核”即为报名成功,未提交成功或未按要求上传附件均无法审核。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4月15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特别优秀的本校博士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决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zp.hunau.edu.cn)公布。
2.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知在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zp.hunau.edu.cn)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博士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硕士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1-39、43-63号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仅设置合格分数线和合格率,不占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试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用专家评分和学生评价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设置试讲成绩专家评分合格线80分,学生评价合格率60%以上。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合格人员专家评分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不高于1:5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专家提问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术研究背景、人岗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应聘40-42号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试讲仅设置合格分数线和合格率,不占综合成绩,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专业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设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不高于1:5进入试讲,试讲采用专家评分和学生评价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设置试讲成绩专家评分合格线80分,学生评价合格率60%以上。
面试:试讲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专家提问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术研究背景、人岗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该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所有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农业大学校园网(www.huna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617756 贺老师(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618683 (纪委、监察处)
原标题: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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