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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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电子商务模式不断创新,线上线下的融合日益紧密,消费者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元化。对此,零售企业以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核心,重新整合线上线下、全产业链条上的资源,充分挖掘消费活力,打造新电商等市场范式。(7月24日《经济日报》)
数字经济时代,谁才是领风气之先的新电商?从朋友圈里无孔不入的微商,到家旁边分分钟配送到位的超市,技术迭代带来的电商变革可谓“乱花渐欲迷人眼”。这两年来,有一点共识越发清晰:无论是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的高速飙车、抑或是MMP(小米、美团、拼多多)的弯道超车,乃至2018年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8.5%”的强劲现实,皆说明新消费对逆行期中国经济的拉升作用与支撑效能持续走强。
在投资、消费、出口这传统的“三驾马车”里,消费早已一骑绝尘,将其他两者远远地落在了后面。所以,我们越是器重新消费,越要兼顾其他两者,放在当下来说,也就是越要讲究消费公平。目前,三审中的《电子商务法草案》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用户权益层面的消费公平令人忧心;而在从更高的经济结构层面来看,消费公平频频涉及到社会经济的底线,因此也更值得关注。来自国家邮政局的数据说:每一天,有1.2亿个快递包裹在中国大地上传递着。只是,这些包裹来自哪里又去向哪里,是分而散之还是失衡扎堆,似乎鲜少有人关心。经济结构上的消费公平,就是要保证不同经济阶层的人们,都能拥有与自己消费能力相匹配的消费权利与自由。就像阿里向左走,有了“天猫”;寻梦向右转,有了“拼多多”。各有各的旨趣,各有各的市场。
责编:贺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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