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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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消费为引领,激发市场经济的活力,增强最终需求对供给侧的牵引作用,本质上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供需之间在总量和结构上的均衡
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完善促进实物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提出多项重点任务,部署破解制约居民消费的突出体制机制障碍。这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之后,在消费领域出台的又一项有力举措。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思潮涌动的背景下,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方此之时,促消费可说是稳增长的重要环节。最近一段时间,无论是扩大开放、推动消费升级,还是减税降费、发放个税“红包”,抑或是接连出台促进消费的政策,都实实在在地提升了消费能力、优化了消费环境,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特别是近期发布的相关意见和方案,显示出我国促进消费的政策思路正在发生转变,更加注重以市场经济的方式方法促进消费增长。
消费需求是最终需求,既是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动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直接体现。此次实施方案开宗明义,要求加快破解制约居民消费最直接、最突出、最迫切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这说明,我们促进消费的思路,已经从以往直接刺激消费需求、通过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鼓励消费者增加消费,转变为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发挥最终需求对上游生产的引领作用。以消费为引领,激发市场经济的活力,增强最终需求对供给侧的牵引作用,本质上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供需之间在总量和结构上的均衡。
责编:贺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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