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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发展和教学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和《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州人社发〔2017〕62号)文件精神,经报州人社局同意,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原则上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调入等程序进行。
二、选调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6.近3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选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或因隐瞒身份等考试失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8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信息通过泸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泸溪县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9日-30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楼五楼(科技档案室)。
4.报名要求: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200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填写好《2018年泸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人员须经单位同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对象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拟调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四)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分片段教学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2.面试比例:选调岗位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但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提出意见,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州人社局同意后,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选调计划。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程序。
3.面试时间:2018年9月8日,面试准考证于2018年9月7日上班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按片段教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确定拟选调人选。拟调人员名单在泸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泸溪县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调入
拟调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调入,产生的岗位空缺,亦不再递补。
六、本方案由泸溪县教体局、泸溪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4265960(泸溪县教体局)
0743—4263875(泸溪县人社局)
岗位名称 | 岗位 类别 |
选调 计划 |
专业要求 | 最低学历 要求 |
其他要求 |
中学语文教师 | 专技 | 6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可不受专业限制。 3.专业符合可不受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制。 |
中学数学教师 | 专技 | 2 | 数学类 | 本科 | |
中学政治教师 | 专技 | 1 | 政治学类 | 本科 | |
中学地理教师 | 专技 | 1 | 地理科学类 | 本科 | |
中学物理教师 | 专技 | 1 | 物理学类 | 本科 | |
中学生物教师 | 专技 | 1 | 生物科学类 | 本科 | |
中小学英语教师 | 专技 | 4 | 外国语言文化类、英语教育 | 大专 | 1.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可不受专业限制。 3.专业符合可不受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制。 |
中小学音乐教师 | 专技 | 1 | 艺术类、音乐教育 | 大专 | |
中小学体育教师 | 专技 | 2 | 体育类、体育教育 | 大专 | |
中小学美术教师 | 专技 | 1 | 艺术类、美术教育 | 大专 | |
小学语文教师 | 专技 | 7 | 不限 | 大专 |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小学数学教师 | 专技 | 3 | 不限 | 大专 | |
合计 | 30 | —— | —— | —— |
责编:贺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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