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述职报告1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12-08 18:09:41
尊敬的xxx书记及考核组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全县上下深入学习十x届x中全会精神之际,xxx书记带队的州委考核组莅临xx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在此,我谨代表县四大班子对xx书记一行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xx县委20xx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一汇报,请予以评议。
今年以来,xx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x届x中、x中全会和中央纪委x次全会、省纪委x次全会精神,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和州纪委的正确指导下,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工作导向,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从严管党治党战略部署在xx落细落实。
一、以“四个强化”担当主体责任
强化责任。调整完善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xx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制定了《关于构建党委“四个主体责任”和“四项重大任务”责任落实推进机制的实施意见》,将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到领导、乡镇和部门。县委书记与县委各常委、县人大和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乡镇党委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针对每个部门的不同工作性质和职能合理设置了个性化目标任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单独考核、单独奖惩,使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看齐意识,主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强化部署。结合党代会、县纪委全会等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先后9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县政府党组、县委政法委等部门组织召开了廉政工作会议,对本系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了具体安排;各乡镇、各单位按照县委和县纪委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贯彻落实。县委书记专门听取县委各常委,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和乡镇党委书记专题汇报20余人次,听取县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案件查处情况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形势分析汇报6次。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使各级党委班子成员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按照《xx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对20xx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2个乡镇、13个县直单位进行了表彰。
强化考评。按“六个一”考核办法,县委督查室、县纪委监察局定期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2个乡(镇)党委书记和1个县直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强化监督。始终把监督工作贯穿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注重做到关口前移,以监督促进工作的有效落实。今年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及时成立了以县级领导为组长的四个督查组,制定了《xx县换届纪律督查工作方案》,对7个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情况尤其是对换届纪律、换届风气等进行督查,做到细督查、严督查,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风气奠定了基础。期间,先后开展督查14次,换届纪律谈话50余人次,随时掌握乡镇换届工作中的苗头性情况,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问题,处置热点、难点问题。以县、乡、村**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分别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400余份。严把代表入口关和审批关,保证代表质量,根据“十不选”标准,层层筛选、层层把关、层层审核,共选出乡镇党代表293名,县党代表150名,州党代表56名。**完成县乡两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所有组织确定的候选人均全票或高票当选。按照省州换届工作相关要求,对有举报反映尚未查实的4名拟提任乡镇班子副职人选取消了提名资格,**落实了“零偏差、零落选、零容忍”要求。
二、以“四个体现”落实主体责任
在深化教育上体现责任。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了县委书记讲党课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也及时开展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学习教育会。依托县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等载体,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20余次。组织县级领导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深入学习了,**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学习领会中央十x届x中全会精神,通报了各类反腐倡廉典型案例,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特别是县乡换届期间,组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3000余人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87次。逐级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和《青海省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手册》8000余人次,开展培训16班次1210人。发放以“九严禁、九一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卡片25000余张,做到换届纪律三个百分之百。
组织召开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会,县委主要领导和部分党组(党委)书记聚焦**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畅谈认识体会和工作思路,让各级党组织书记真正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运用讲话精神推动实际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在积极**上体现责任。积极**纪委履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纪委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7个乡(镇)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6个县直部门配备了纪检组长,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在专项整治上体现责任。针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相关措施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整治活动4项。加强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全县所有公车张贴公车标识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开展执法部门、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4次;查纠侵害群众利益案件2起3人。在严格问责上体现责任。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26件,初核、函询18件(其中立案2件),正在办理3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2人,组织处理3人,诫勉谈话7人。
三、以“四项措施”保障主体责任
给“一把手”提醒。研究制定《xx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约谈提醒实施办法》,县委书记与县委各常委、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勤政廉政提醒谈话;各常委与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开展了廉政谈话,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层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要求大家强化纪律意识,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常管常严、自觉遵守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目前已谈话140余人次。为“一把手”分权。严格实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公共资源交易、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明确县委常委会成员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让“一把手”亮底。县委各常委、县人大和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坚持每半年作一次述廉报告。促“一把手”带头。坚持“四个带头”(带头执行责任制,带头执行县委决定决议,带头维护党的纪律,带头接受群众监督)。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各党组(党委)书记带头签订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做出廉政承诺,严于律己,勤政廉洁,促使领导干部做出表率和示范。
一年来,县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理清了责任关系。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是夯实了主体责任。实现了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到“**”责任的转变,让党风廉政建设成了党委的中心工作之一,不但是领导,还要负总责、担主责,改变了以往由纪委“一家在奋斗”的局面。三是狠刹了不正之风。落实“两个责任”,督查问责,双管齐下,纠正了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思想认识不到位等不正之风,净化了社会风气,传递了正能量。
总结工作,仍然存在个别党组织向县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还不够主动;宣传力度不强,氛围不够浓厚;个别领导干部和个别部门认识还不够到位、不够**;落实主体责任有时“敷衍了事”的想法等问题。
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各项决策部署,学习借鉴兄弟地区的好经验,以此次会议精神和州委巡察组、州纪委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为导向,以规矩为“薪柴”,烧旺党内政治生活大熔炉;以制度为“针线”,织密党内监督之网这两个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抓牢工作责任、抓严工作纪律、抓实工作举措,把各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做到不放手、不松手、不缩手,推动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实化,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党委书记“**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职责,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注重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明确“一把手”履行“**责任人”责任清单,开展好各乡镇、各单位党政正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工作,年底对新一届县乡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工作。
二是增强思想和行动上的自觉性。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永恒的主题,常抓不懈,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定期听取县委各常委、县人大、县政协和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安排部署,并形成常态化。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好基层党委(党组)书记抓“四加四”主体责任,拟定于11月中旬召开全县20xx年度党委(党组)落实四项主体责任工作观摩述职点评会。
三是加强经济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经济领域的有效监管,不断强化教育,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对项目、资金、土地利用等环节的审计。特别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筑牢廉政防线,杜绝资金违规使用、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强化政府投资监管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经济领域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四是强化效能督查。深入落实《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加大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村务监督员作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创建,强化村监会对“一事一议”工程建设的监督,确保农村牧区“阳光”村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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