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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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各基层学生会年度工作作为基本的考核内容。
二、考核评分由四部分组成,包括基础评分、意见评分、附加分和扣除分。
1、基础分占考核总分50%,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基层学生会自身组织建设、校园文化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基础分由各基层学生会根据考核标准细则上报自评材料(申报材料需提供明确的加分证据,如图片、文字、数据等),报由校学生会进行审定后,反馈各基层学生会。
2、意见评分占考核总分50%,包括:院学生会常委会评分(25%)、各系之间的互评分(25%)。
3、奖励分由各基层学生会申报(申报材料需提供明确的加分证据,如图片、文字、数据等),院学生会审核认定。扣除分由院学生会审核认定。
4、总得分=基础评分×50%+常委会评分×25%+互评分×25%+附加分-扣除分。
5、考核总成绩由院学生会审定,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要求各基层学生会做好参与院学生会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的原始材料、数据、信息的记录、积累和总结,为考核工作提供必要依据。
考核标准细则
一、基础评分(满分100分占50%)
(一)基层学生会政治理论学习(15分)
(1)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政治理论学习(8分)
(2)结合形势政策,创新性地开展时政学习及政策宣传,并形积累成功的工作经验(7分)
(二)基层学生会自身组织建设(40分)
1、学期初各上交学期工作计划(5分)
2、学期末各上交学期工作总结(5分)
3、制定并实施系学生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5分)
4、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学生干部培训活动(5分)
(2)宣传工作(10分)
2、有学生会宣传网站并及时更新。(4分)
3、在校内外新闻网发表新闻稿件,每学期不少于3篇(4分)
(3)调研工作(4分)
围绕相关形势开展调研工作并拥有具体成果。每项成果1分,最高不超过4分。
(4)学习交流(6分)
联合不同基层学生会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两个系以下,每项活动加0.4分;两个系以上,每项活动加0.8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三)校园文化活动(30分)
(1)体育类活动(10分)
举办各类单项体育类活动,每举办一项,加2分;举办综合型体育活动(如运动会等),每举办一次,加3分。活动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2)文艺类活动(10分)
举办各类文艺活动,每举办一项文艺活动,加2分,活动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3)其它类活动(10分)
举办非文体类活动(如辩论赛等),每举办一项此类活动,加2分,活动累积加分不超过10分。
(四)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15分)
(1)青年志愿者机构设置(4分)
2、有相关的志愿者服务制度。(2分)
(2)志愿者服务基地的设置(4分)
结合本系志愿者服务情况设置相应的志愿者服务基地,并定期组织志愿者赴基地开着志愿服务工作。每学期不少于三次。
(3)在非基地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一次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4)志愿者服务效果(3分)
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在校内外反响积极,收到来自社会、学校及个人的感谢信或活动被媒体报道。
二、意见评分
院学生会常委会需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对各基层学生会工作进行评分。
各基层学生会需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对其他基层学生会工作进行评分。
三、附加分
(一)宣传加分
基层学生会所组织的活动被市级、省级、国家级新闻媒体报道分别加0.4分/项、0.6分/项、0.8分/项。单项活动取最高分,同级不累加,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二)活动获奖加分
(1)以系为单位获奖
以系为单位参加院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比赛并获奖,加分如下:
获第一名(等同于特等奖)加1分;
获第二名(等同于一等奖)加0.9分;
获第三名(等同于二等奖)加0.8分;
获第四名至第八名(等同于三等奖)加0.7分;
获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加0.5分;
若在同一活动比赛中同时取得多个名次或奖励可累计加分。该项总加分不超过2分。
(2)以团体或个人为单位获奖
以团体或个人为单位参加院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比赛并获奖,给个人所在基层学生会加分如下:
获第三名加0.05分;
获第二名加0.1分;
获第一名加0.15分。
若在同一活动比赛中同时取得多个名次可累计加分。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四、扣除分
(一)主席联席会考勤
缺勤一次扣1分,非主席本人到会者一次扣0.5分。
(二)院学生会各部门召开由各系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考勤。缺勤一次扣0.5分,非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者一次扣0.25分。
(三)未按照院学生会要求每周报送工作总结的基层学生会,报送率低于80%的进行扣分:75%—80%之间扣0.1分,依次类推每隔5个百分点扣0.1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四)经由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学生会常委会审定通过的其他情况。
考核结果
总得分排名前三的基层学生会考核结果为优秀,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或多种情况同时出现,该基层学生会工作考核不合格。
1、考核总得分低于60分。
2、系学生会工作中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3、受到系学生会通报批评。
4、经由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学生会常委会审定通过的其他情况。
共青团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委员会
责编:郝悦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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