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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市检察机关创建某周年讲话稿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5-11 00:33:14

第一篇:庆祝市检察机关创建x周年讲话稿

今年是我市检察机关创建的第三十年,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市检察机关走过了30年的光辉历程,这三十年,是**市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三十年,也是我市检察机关历经考验、不断发展壮大的三十年。三十年的岁月,铺就出一幅宏大的历史画卷,***市的检察官是这场变化的见证者,更是积极的参与者,他们始终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严格执法,拼搏奉献,改革创新,奏响了一曲曲服务工作大局、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壮丽乐章。

当改革的春风吹遍中华大地,**市检察们满怀着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以饱满的工作热忱投入拨乱反正的斗争,维护宪法尊严,匡扶社会正义;当经济建设高歌猛进、乡镇企业蓬勃发展之时,**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适时提出“打击、保护、服务、促进”八字方针,担负服务重任,保障经济发展;当惩治腐败成为党和人民的共同期待,**市检察机关又根据党中央的总体部署,在严惩职务犯罪的同时,注重从源头上预防,探索了个案预防“五个一”做法;当党中央作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改革工作举措,化解社会矛盾,首创的“分类审查、流程提速”机制推动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公正效率兼顾、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三十年的风雨征程,三十年的壮志豪情,三十年的坚实足迹。**市检察机关,从“重生”到“成长”到“而立”,从“创业”到“创优”到“创新”的三十年发展进程,沐浴着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凝结着全体检察人员智慧和汗水。因为一辈又一辈检察人坚守使命,无私奉献,锐意进取,才有了今天我市检察机关灿烂的今天。

当年的憧憬与梦想,艰难与清苦,光荣与骄傲,我们不曾忘记,历史也终将铭记,于是有了本书的诞生。这是献给**市检察事业一笔无形的精神财富,一名名检察官,展现了一个个精彩的人生片断,刻录了对检察事业的努力探索,激励我们追逐梦想、超越自我;一篇篇文章,浓缩了一段段**市检察历史,真实地记录了**市检察事业的发展历程,反映了不同时期的检察风貌。

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而以史为鉴,必将照亮我们的前程。如今“依法治国”写入宪法,“科学发展观”深入民心,“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成为时代的最强音,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又赋予我们检察机关更为艰巨的使命。当我们回顾三十年的奋斗历程,当我们重温三十年的前尘往事,油然而生身为苏州检察官的自豪感、荣誉感、使命感。曾经的曲折、历史的荣光,磨砺我们的意志,锻炼我们的智慧,也愈加坚定我们前进的方向,前行的步伐。相信有我们每一名检察官的共同努力,**市检察机关的明天必将更加灿烂辉煌!

第二篇:广西检察机关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在南宁隆重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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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在南宁隆重举行

作者:梵昕

来源:《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4年第11期

10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庆祝广西检察机关成立60周年大会在南宁隆重举行。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在会上作重要讲话。自治区主席马飚,自治区政协主席马铁山,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等出席大会。

会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对60年来自治区检察机关的发展情况做了详细介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从事检察工作满30年的检察人员和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从事检察工作的老检察官进行表彰。郭声琨、胡泽君、马飚、马铁山等领导给获奖代表颁发了奖章和荣誉证书。

郭声琨说,当前,广西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改革攻坚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需要不断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因此检察机关担负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希望全区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以纪念广西检察机关成立60周年为契机,紧紧围绕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目标,全面履行好检察职责,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发展。

郭声琨还强调,各级党委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统一起来,把人民检察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不断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全区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紧紧围绕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这一目标,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胡泽君首先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广西检察机关成立60周年表示热烈祝贺。她说,60年来,广西检察机关为维护民族地区和谐稳定、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年来,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步。广西检察机关走过的60年,是人民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真实缩影,也是广西法治建设不断进步的生动体现。希望广西检察机关以成立60周年为契机,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继往开来谋发展,与时俱进创新业,努力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广西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成为民族地区模范,跨入全国先进前列。■

第三篇: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之我见

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之我见

摘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把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管理模式引进执法程序,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这将对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和提高检察人员素质产生重大影响。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竞争的加剧,我们正在进入一个以知识为主导的变革时代。在这个知识快速更新、信息四处泛滥、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中,检察机关面临着诸如知识老化等许多问题。如何才能在知识经济中进行快速地知识更新及承担时代所赋予的历史使命?答案只有一个:学习,快速学习,持续地快速学习。因为只有学习才能使检察机关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一、关于学习型组织的内涵

“学习型组织”这一概念是系统动力学的创始人、美国哈佛大学佛睿思特教授在1965年《企业的新设计》一文中首先提出的。这种组织的特点包括组织结构扁平化、组织信息化、组织更具开放性、员工与管理者的关系逐渐由从属关系转向工作伙伴关系、组织不断学习、不断调整组织内部的结构关系等等。学习型组织是一个不同凡响的,更适合人性的组织模式,它有着崇高而正确的核心价值,信念与使命,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与实现梦想的共同力量,不断创新,持续蜕变。学习型组织中的“学习”是广义的,泛指的,从内容上说,它既包括知识技术的学习,又包括思想观念、方式方法的学习;从对象上说,它既包括向书本学习,又包括向他人和实践学习;从目的上说,它不但要满足当前的工作生活需要、心灵需求,而且要创造自我、创造未来。其次,学习型组织的“型”,简言之,是指一种形态或模式。也就是说组织中的所有成员都认同学习在组织的发展中所占的战略性地位,愿意为共同愿景努力奋斗,和组织一起进步、成长。学习型组织的“组织”二字强调的是一种团队行为,是组织成员的同向选择。总之,学习型组织是以人为本、可以达到自我实现的组织。它首先是一个学习团队,其次是一种更适合人性的组织模式,最后它有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愿景,并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因而学习型组织能最大限度地开发人的潜能,培育全体成员坚持终身学习,长盛不衰的学习毅力使他们能持续提高政治素质、道德水平、知识程度和技能等级,使人力资本增值,使创新永远与发展相伴,使组织充满生机和活力,不断创造新的辉煌。

二、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的意义

学习力是最珍贵的生命力,学习力是最活跃的创造力,学习力是最独特的文化力,学习力是最科学的管理力。一句话,组织学习最终将产生一种新的生产力,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何才能形成并不断提升自己的学习力呢?这就要求其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的同时,自觉带头建设学习型组织,即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加强以教育培训、技能练兵、作风建设为内容的“三项制 1

度”建设,全面提高检察机关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战斗力,为实现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一)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是时代赋予的责任和义务

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既符合时代的潮流,也是检察工作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一方面,检察机关要始终保持先进性,树立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新形象,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就必须坚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水平,不断强化执法效率与能力;另一方面,检察工作质量的高低,是否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系统形象在党和人民群众中的位置如何,是由广大检察干警的具体行动来体现的,如果每名检察干警都能从时代发展的要求出发,自觉学习、终身学习,争做学习型检察官,检察机关就一定能不断焕发出勃勃生机与活力,永远走在时代的前列。

(二)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强大理论武器,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仅是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每个检察干警的重要职责。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关键在与时俱进。全体检察干警应掌握和运用这一理论成果,在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的过程中,将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并创造性地加以运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最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是提高检察干警综合素质的必然要求

全面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而建设学习型检察机关为全面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法。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强调要树立素质兴检和终身学习的理念,使学习成为检察干警一种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的行为,这势必将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学习力,而学习力正是检察工作不断创新与发展的基石。通过不断的学习,使检察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不仅能够满足当前的工作需要,而且能够适应长远的发展要求。

三、以大安区检察院为视角,分析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的经验与问题

(一)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经验成果

“学习型组织”理论的不断完善为检察机关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奠定了理论基础。正是在该理论的指导下,我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着手创建并完善学习型检察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通过抓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提高了干警的综合素质,有力的促进了该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该院先后获得四川省检察院授予的“文明接待室”称号;被中共自贡市委评为第二届自贡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

体;中共自贡市委政法委“示范党支部”;2014年3月,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连续多年被区委、区政府命名为年度最佳文明单位;2014—2014年班子被区委评为 “四好”领导班子;院党组连续被区委评为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党纪先进党组织、组织工作先进单位;2名同志被自贡市委政法委授予“示范党员”、3名同志被大安区委政法委授予“示范党员” 称号;3名同志被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2人受到市检察院嘉奖;8人受到区委表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2014年党的十六大召开后,该院党组对创建学习型检察院高度重视,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十六大报告,结合该院工作实际,研究决定用6年时间将该院建成学习型检察院。并制定了《关于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工作意见》,大兴学习之风,加大学习投入,建立鼓励学习的激励机制,在全院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列入每年的工作目标同业务工作一并考核。

——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将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纳入每年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实行量化考核,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学习任务量化为学习成果下达到各科室和个人,要求各部门和每个干警结合学习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体会、调研文章、信息和宣传报道稿件;每月检查一次完成情况,及时在办公会和全院干警大会上通报。并将考核情况同年终评比挂钩,奖惩逗硬。坚持每月一次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制度和分组学习小组学习业务知识制度。并先后制定了《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2014~2014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关于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工作意见》。

——结合“创建”,搞好活动

坚持抓干警学习教育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同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创建意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如,认真开展读书活动、法制教育活动、群众性的活动;深入开展“为民先锋示范行动”等等。

——狠抓学习软、硬件建设

认真作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按照种类齐全,分类管理的要求,作好档案资料立卷、整理、归档工作;注重营造氛围浓厚学习环境促进干警积极学习业务、文化、岗位技能知识;加强学习场地和设施建设满足干警学习的需要。近年来,装备台式计算机20台、笔记本电脑5台,各部门实现了自己处理法律文书、文字材料,2014年5月又开通了局域网,基本上实现了办公自动化。

(二)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存在的问题

大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系列喜人的成果,但是在思想理念更新、统一提高认识、号召提出要求上,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过于形式化

在实际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创建活动形式化、表面化的现象。有的干部对学习型检察机关内涵理解浅显制约了创建活动更深入的开展,他们认为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只是一种形式,只是制定学习计划、写心得体会等,没有必要认真思考如何将学习型组织理论与检察工作实际结合,这种形式主义的务虚学习深刻影响了部分检察干警的思想,造成了学习与实践的脱节。——缺乏良好的学习氛围,学习理念陈旧

良好的学习氛围是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基础。如果没有良好的学习氛围,是很难创建真正的学习型检察机关的,而且也很难鼓励检察干警以饱满的热情持续不断地学习。由于对学习型组织的内涵理解不够深刻,而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旧的学习观念和学习习惯严重又影响了学习的效果,使得很多人更多地是注意组织学了什么,而不是在学习中学会了什么。加上未树立现代化的教育培训理念,对教育培训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没有解决好工作与培训的关系,致使长期以来存在的工学矛盾还未得到妥善解决。

——缺乏有效的学习制度保障

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必须要有一系列的学习制度,才能保证有章可循,才能持之以恒。然而我们虽有制度,但有的没有抓落实,有的制度只是挂在墙上、放在桌上、讲在会上,没有检查,没有考核,制度只是形式,实际作用不大。由于缺乏有效的学习制度保障,常常使检察机关的学习活动流于形式,重业务、轻教育,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缺乏合理的共同愿景来激励检察人员

在组织中,人们有共同追求的愿望,这就是共同愿景。共同愿景是学习型组织的一个核心问题,它能将每个成员都紧密结合起来,改变成员与组织的关系,为组织学习提供焦点和能量,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没有共同愿景,就没有学习型组织。然而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过程中却存在着缺乏合理共同愿景的现象,检察人员没有共同的目标,彼此之间缺少沟通,部门间缺少协作,主要表现为:团队学习力不强,大多数人认为学习是个人的事,与别人关系不大,学习以个人为主。在学习中表现为自己不会的问题不愿意向他人请教,自己了解的知识和信息也不愿意传授给他人。在工作中自己独立完成的工作,全心全意,团队一起完成的工作,三心二意。把工作和学习完全对立起来,在工作和学习中各顾各的活,集体意识不强,难以形成共同愿景。

四、对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的对策建议

学习型组织理论是舶来品,它山之石,如何攻玉?这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学习型组织理论既要注意与我国国情相结合,又要注意与检察机关实际相结合,确保创建活动健康开展。

(一)树立全新的学习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更新学习观念,才能加快学习型检察机关的创建和发展,发挥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双向的最大潜能。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贵在学习。有效组织学习,必须打破传统的学习习惯,赋予学习以新的内容:一是注重对人的自身完善和提高。不局限于一般意义的获得知识和信息,更侧重于健康品格和心态的培育,侧重于学习习惯和能力的培育;二是强调与工作不可分离的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将学习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当中去,而不是把学习与实际工作割裂开来;三是突出团队学习。我们激发个人学习,通过个人能力的提高,促进团队整体能力的提高,通过各种学习形式的学习,达到全院共享,通过有效的整合,通过交流深化学习,使学习成为所有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

(二)营造学习型的检察文化

在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的过程中,应该营造一种学习型的检察文化,进而提供一种良好的环境,保障学习的顺利开展。首先,要正确引导检察人员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和“全过程学习”的理念,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关于学习的一些理念和信仰,适时举办一些关于学习的培训班,在检察干警中营造学习型检察机关的氛围;其次,要不断强化工作过程的学习因素,树立学习意识,在机关上下形成一种竞相学习的好风气;再次,要在检察机关中创建一种“学习即进步”的检察文化,让全体检察人员都深深体会到学习对于自身的重要性,从而将学习转化为一种积极而主动的行为;最后,注重互相学习:一是向竞争对手学习。平时注意与竞争对手保持良好的关系,并不断进行交流,做到共同提高。二是向兄弟院学习。奉行“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一方面派出业务骨干走出去,向其他的同行取经;一方面向来我院访问的兄弟单位认真学习。三是向外行业学习。注意积累其他行业的成功经验,比如向法院学习“大调解”的经验等等,汲取其他行业的好经验、好方法。四是干中学、学中干。通过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学习方式,加强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

(三)建立完善的机制

将“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形成一种制度,把工作的过程看作是学习的过程,把学习与工作一样要求,一样对待,把工作和学习紧密结合在一起。保证全院干警在工作的同时不断学习,同时将学习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当中,真正把学习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学习型检察机关的健康发展。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的方法,努力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同时更要善于健全完善学习的有效机制,以充分调动全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而真正形成一种“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制度。

(四)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建立“共同愿景”

协作学习具有惊人的潜力和无穷的魅力,物理学家海森堡说过:“科学根源于交谈。在不同的人合作之下,可能孕育出极为重要的科学成果。” 协作学习能使学习者开阔视野,从多角度理解知识和看待问题,能在不同思想的碰撞和争论中激发智慧和灵感,能使个体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发现自身的弱点和缺陷,从他人身上学到好的思想、品格、行为习惯和技能、方法,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必须紧密协调,配合无间,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而努力,这一切正是学习型组织追求的目标。要将提升自我素质、个人全面发展的个人愿景融入全院的共同愿景:“建设全市最具学习力的基层检察院”并在全院大力宣传“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思想,使全院干警意识到团队协作的重要性,从而实现有效的团队协作,促进个体学习能力、工作能力、组织能力、交往能力的提高,进而促进健康个性的发展,团队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的孕育。

总之,建设学习型检察机关是时代的需要,是使命的要求。我们要以扎实的作风,创新的勇气,努力创造一个“人人是学习之人,时时是学习之机,处处是学习之所”的终身学习氛围,使一人多学、一生向学成为时尚。以创建活动的逐步深入,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

第四篇: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演讲稿

风雨兼程三十年

1978年3月5日,一个让全国检察人终身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新中国第三部社会主义宪法规定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由此掀开了当代中国检察制度崭新的一页。

1978年8月25日,一个让建始检察人刻骨铭心的日子,在这一天,恢复重建的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开始正式运行。

回首往昔,掩卷沉思。无论是原来相对陈旧的办

公设施,还是如今新建的技侦大楼,建始检察干警都在浓墨重彩地书写属于自己的历史:

三十年来,建始检察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始终站在时代发展的最前列:从在县公安局租房办公到现代化的六层办公大楼拔地而起,从干警无处栖身到住进宽敞明亮的职工宿舍,从以步代车、一张纸、一支笔、一盒印泥办案到拥有办案用车7辆、人手一台超大宽频液晶电脑,从纸质文书传递到网上办公、办案全程同步,从文化生活一无所有到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检察官活动中心等一应俱全……小区化的办公住房、信息化的检察办公、规范化的机关管理、多样化的文化生活熏陶着一代又一代建始检察人。

三十年来,建始检察人始终战斗在第一线:他们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屡立新功;他们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披荆斩棘;他们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维护司法公正奉献青春;他们“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出汗出力。

三十年来,建始检察人始终把爱、青春、智慧和汗水都献给了崇高而神圣的检察事业,按照“把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建设成为全省先进检察院”的奋斗目标,因院制宜,高点定位,确立了“以人为本,从严治检,以法为本,依法建院”的治院原则,制定了“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立一流机制,树一流形象”的工作思路,向组织和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面对昨天,建始检察人胸襟坦荡;展望未来,建始检察人信心满怀。

第五篇:检察机关重建30周年征文

今年既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30周年。从1978年重建开始,检察机关30年风雨历程,30年春华秋实,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国家确定了我国检察机关具有维护国家法律统一实施的根本属性,此后,其历经了发展、中断和重建繁荣三个阶段,人民检察事业得到前所未有的稳步快速发展,检察人为国为民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检察机关在前所未有的法制建设环境中,奋进不止,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

我院作为市辖区的一个基层院,其发展和时代的发展同步,和改革开放的发展同步。从执法理念、精神面貌、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等各个方面,各个细节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斗转星移,今非昔比。着力培养凝聚力、战斗力,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形成全院上下团结和谐稳定,风正气顺心齐,拼命干事创业的环境氛围,努力争创先进检察院,为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首先,院党组一心为干警着想,着力改善办公办案环境,为干警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先后投入大量资金,重建办公场所,更新办公设施和办案车辆;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坚持从严要求、分层施教,对优秀青年干部、业务骨干交叉使用、适度轮岗、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

其次,在队伍建设上,实行“人才兴检”战略,注重树立典型,培养人才,涌现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代表。在开展“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发展,检察要争先”活动中提出“五个破除,五个树立”,“七要七不要”的执法理念,使干警更加明确争先创优的意识和决心。

再次,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业务建设上,我们采取诸多创新工作新举措,我院控申科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推行干警办案息诉罢访责任制。为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人文关怀,我院对作出相对不起诉的人员发放《检察官寄予》,为开展教育挽救工作又添亮彩。建立轻案快办、捕诉监督衔接等作法。我们的检察工作,体现了院领导创新、超前的工作思路,并且这些创新都在我们检察工作中得到了检验,取得了非常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得到了上级院领导的肯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周彤案件的发生为我院留下了不可抹去的阴影,暴露出个别干警存在执法不规范,责任心不强等现象。对此,我院已进行彻底整改,明确制度,责任到人,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就我院来说,院党组始终将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安身立命之本,将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全院干警心气高涨、斗志昂扬,都在为早日实现院党组提出的奋斗目标而忘我工作,我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我在为自己恰逢这一局面高兴的同时,更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局面,多一些勤奋,少一点惰性,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办铁案,出精品,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定信念,在政治上做一个靠得住的人

作为一名从事多年刑事检察工作的干警,应该具有十分鲜明的政治信仰,过硬的政治素质,必须将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忠于党,忠于检察事业。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认识其精髓,才能灵活掌握和运用,成为推动我们事业前进的有力武器;从而保持“执政为民”的性质。

二、加强学习,在工作上做一个有本事的人

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这也是对每一个检察干警的基本要求。我在批捕科工作,业务性很强,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在具体工作中,自己也深深体会到法律素养的重要,只有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渊博的法律知识、很高的法律素养,我们才能干好本职工作。我要加强学习法学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上做一个有本事的人。

三、牢记宗旨,在作风上做一个严格要求自己的人

在生活中时刻以检察干警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工作中注意对自己人格的塑造,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将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与检察机关荣誉联系起来,注重培养自己关心、重视国家大事的习惯,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四、增强修养,在素质上做一个有底蕴的人

作为新时期的检察干警,我们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通过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反省和自我改造,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达到自我提高和自我完善的过程。

古人云:三十年曰一世。毛主席说:三十年过去,弹指一挥间。检察院30年的创业拼搏,30年的开拓创新,30年铸造了一把“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神剑。 我深深的体会到检察机关就像是一棵大树,根基牢牢扎在人民群众中,而躯干则是由代表各项职能的部门紧密、有序地结合在一起,我们每一名干警就好比是一片片树叶紧紧团

结在躯干上,保障各项职能的正确发挥。这棵大树是充满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正如人到三十(请关注Www.HAOWORD.coM)而立,在这三十年中检察机关已逐渐成熟并发展壮大。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们为有一个和睦的检察大家庭而幸福,为有一个开明、勤政、务实、爱警的院党组而深感幸运。我们要加倍珍惜团结奋进的局面,珍惜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实现自己的人生追求和价值,

为自己忠爱的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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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梭,时光的脚步迈进了2014年,检察机关迎来恢复重建30周年纪念。2014年,对检察战线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值得记念的,从检12年的我,也是有着诸多的感慨。12年,虽然不能见证检察机关30年的变化,但对于我来说也是人生的一段长长的岁月,整个的青春年少都留在了我热爱的检察战线和青海西部这片热土上。

记得刚参加工作时,单位是一排低矮平房,据说房子是以前老门市部改造而来的,几张破旧办公桌,一个同事给我搬来一个木椅,靠背居然有个洞,不好意思的对我说:先凑活着。这就是1996年我到检察院工作第一天看到的情景。那一年我刚刚21岁,心中的理想终于实现,心里乐呵呵的,踏着西部灿烂的阳光,我满脸的欢笑。可是我进院不久就听同事说了哪个经典的故事:说检察院成立之初,有个产妇到我们院来检查身体,解释半天都没明白为何检察院不检查身体,把我笑的前俯后仰,同时我也感受到人民群众对于检察机关的不了解。现在通过多年的办案和检察宣传,这已经是个笑话了。我进院不久就开始跟着前辈学习业务,虽说也是法律毕业,但对具体业务一窍不通,在前辈的指导下很快熟悉了业务,也就是从那一天起,我全身心地投入到了火热的检察生活中。那真是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初生牛犊不畏虎,别人都怕苦怕累怕得罪人,我可不怕,不管是办经济案件还是公诉案件,都抢头。这下老同事可高兴了,都说我后生可畏。记得以前检察机关牵头矿山安全事故的调查,矿山企业事故现场是相当危险,别人躲还躲不及呢,每次我都是抢头。在检查一线上,我从反贪、法纪、批捕、民行到公诉,一一干来,现在感觉在基层检察院还是能锻炼人,至少我可以骄傲的说我都干过。但是在从检12年里,主要在批捕和公诉工作上,以前叫刑事检察科。阅卷、提审、开庭已经成为习惯,说真的,有时候感到很枯燥无味。可是就是靠这股执着和热情,10年里我们办理了很多铁案,也纠正了许多冤假错案,为保一方平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认为,从事检察工作,虽然清苦,虽然平凡,但是有着很高的人生价值的,因为我们手中握的是人民、国家赋予的权利,用好用坏,关系重大。

我的成长是伴着检察机关这十几年的发展一起的。我目睹着这些年检察机关的变化。从我自身讲,我参加工作后的两年里,刑事诉讼法修正和刑法修订,记得很清楚就是学习新刑诉新刑法,还要适应庭审模式的改变,从纠问式到控辩式,个中情节历历在目。之后是学习并正确适用为新刑法的正确实施而出台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和司法解释,诸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罪名的意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规则》、《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等众多的司法解释。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加快了我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目标的实现,为实现司法公平、公正和人权的维护提供了切实保障。 12年来,我深感检察机关在检察官队伍建设方面也有很大发展,记得以前什么专业的都可以采用各种途径进入检察院工作,现在有了《检察官法》就不同了,进人逢进必考并要求法律专业,尤其是司法资格考试的实行,大大提高了检察官的素质,加上近年来检察培训、专项教育活动和学历的要求,检察人员不仅在业务素质有大的提高,还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检察文化上,近年来也得到了十足的发展,以前我记得检察机关没有几本刊物,现在有《检察日报》、《人民检察》、《方圆法治》、《人民监督员》等报刊,网络上都有检察机关的网站和电子刊物,如正义网、龙剑网等网站,这些都内容非常丰富,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作者广泛,有力地推动了检察理论的发展,促进了检察业务经验广泛交流,不同程度地指导了司法实践。检察机关的这种变化,我想也是30年前难以想象的。

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发展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就拿我们德令哈市检察院来说,如今现代化办公大楼拔地而起,总办公面积1000多平方米,人员20多名,科室7个,荣誉室、图书室、档案室、多功能会议室、健身房等等这些过去想都没敢想的,现在都应有尽有,交通工具健全,每个办公室都有微机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设备科学先进,办案的效率快、质量高。荣誉室里陈列着我们德令哈市检察院取得的丰硕成果。现代化的液晶大屏幕挂在我们检察院大厅,让我们随时感受到时代的脚步和现代化的气息。

十几年来,我从学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娃到履行检察职权的检察官,从司法解释到办案实践,目睹和经历了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之际,我想说,我感谢检察院给我的培养和锻炼,同时我更想说30年的规范执法之路,不仅仅是检察机关自身发展壮大之路,也是我们国家向法治社会迈进的成熟之路。如果我们坚信自己的选择那么我们就应该坚信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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