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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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法官,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法庭,在庄严的国徽下,坐在高高的法椅上,身披法袍、手执法槌,代表国家裁判着社会的是是非非,那就是法官!他往往令人产生无限的崇敬感,仅这种美好的感觉,世界上还有什么可比?这是何等的荣耀!
在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法官都是备受尊崇的,他们都以自己是一名法官引以为荣,美国一位著名的大法官说道:“当我回头看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时,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有上帝的仁爱,有父亲的慈祥。我选择了法官职业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事”。这段话该算得上是法官职业光荣感最淋漓尽致、最发自肺腑的一段表述吧。
作为一名共和国的法官,一名新世纪的法官,在光荣之余,我们更应该想到些什么呢?做到些什么呢?就这个问题,每位法官都应该深思。 我认为一个法官最重要的是要深刻感受法官肩上的重任和神圣的使命,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开拓奋进,做精英化法官,努力实现公正和效率,以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法官对于一个国家,其作用是巨大的,近代法律大家沈家本说道:“中国政治,欲有所进步,须先从司法一门入手。司法者,全国治体命脉所系……一代之法,不徒在立法之善,而在用法之得其平”。孟子亦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这些话都说明,法律的实现是万万离不开司法者的,司法者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所以,司法公正和效率能否实现?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最直接、最关键的因素取决于我们法官,法官的责任重大、使命神圣而艰巨啊! 国家建立司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庭这一窗口,给予每一个公民公正的关怀,对每一个人的权益都给予同等的关注。而法官的使命就是要实现这一国家制度目的,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高效,给公民以关怀。
那么,新时期共和国法官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法官应当如何完成自己的使命呢?我认为:
第一,法官要精研法律。如果法律知识贫乏,对法律没有一个全局的、精确的了解,法官在审理具体个案时,就可能不知道适用哪条法律,又或者适用法条错误,那样何谈公正?
第二,法官要有现代司法理念。法律是抽象的、相对固定和滞后的,而生活每天都是新的,司法不是简单的按图索骥,案件中“活”的事实与法律中“死”的法条并非一一对应,对号入座就行了,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无法可依”,此时影响法官作出不同判断的根本因素是法官的司法观念。现代司法观念的核心是公平、平等、民主、效率、开放、程序正义、司法独立等等,司法观念是法官的灵魂,它体现着法官对法的本质、法的精神的深刻理解,现代司法观念可使法官平衡公正与效率的冲突、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等等,对法律作出一个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理解,并弥补法律缺陷和漏洞。
第三,法官要有广博的文化科技素养:法学虽然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但案件的复杂性、广泛性又决定了法学与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哲学以及外语、科技等学科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美国联邦法院法院高等法官布兰代斯说道:“一个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曾研究经济学和社会学,那么他就极容易成为一个社会公敌”,可见经济学和社会学对一个法官是多么重要啊!再比如我院实现了微机联网和办公自动化,这种形势下,法官不懂科技行吗?
第四,法官不但要实现公正,还要让人看得见公正,感受得到公正,尤其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诉讼可能只实现了有限的实体公正,但所有的诉讼都应该实现完全的程序公正。绝大多数当事人一生中来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责任确保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至少会认同和尊重我们的司法程序,使他们觉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礼遇。这就要求法官时刻保持中立、慎言、稳重、理智。喋喋不休地介入当事人的争论,往往打破当事人的平衡,这等于法官自卸法官责任,改演律师角色,这怎么能让一方当事人感觉公正?如果说律师是“我说故我在”,那么法官则是“我思故我在”。法官的主要职责是倾听和思考,然后在此基础上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复杂的具体案件对应起来,演绎出最令人信服的判决,写就出折射法精神的妙文。
第五,法官应该是一个法理情交融的人。法律的基础是理性,法官断案也应凭借理性,法律制度的自治要求法官在穿上法袍的那一刻起放弃一切感情色彩,使自己的脑袋成为一块无色无彩的玻璃板,但古今中外那些家喻户晓的杰出法官无一不是法理情并重者。事实上,具有玻璃板资质的头脑恐怕无论从事任何工作,都不会出类拔萃。理想的法官应该是心性、智性与灵性三方面都得到了高度发展的人物。一个只会援引法律规则的人可以充当一副性能良好的法律机器,但却不能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优秀法官。只有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三统一”,才是司法之至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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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法官应该是勤勉敬业和高效率的。诉讼的拖延使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不稳定状态,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使当事人在诉讼的战车上进退两难,退则代价已付,心有不甘,进则遥遥无期,代价尚不知再付几多。法官不是历史学家,决不能让纠纷无限期的拖延下去,我们应该深刻理解“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这句话的深刻意义,应该只争朝夕,勤勉敬业,尽快地让当事人在纠纷中解脱出来,开始他们新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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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法官,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法庭,在庄严的国徽下,坐在高高的法椅上,身披法袍、手执法槌,代表国家裁判着社会的是是非非,那就是法官!他往往令人产生无限的崇敬感,仅这种美好的感觉,世界上还有什么可比?这是何等的荣耀!
在中国,人们把高考的那个月称之为“黑色七月”,因为每年的七月都决定着学子们一生的命运。历经十年寒窗苦,而又在七月胜出的佼佼者,当他们填报志愿时,又总是对法律专业情有独钟、趋之若骛,该有多少莘莘学子梦想成为一名法官啊!今年的统一司法考试,全国有36万之众竟相参加,为之拼搏,使人们又一次深切地感受到人们对法官职业是多么地向往。而我们就是一名令人羡慕的法官,我们应该感到庆幸,应该感谢命运对我们的垂青和厚爱,应该感到作为一名法官的无尚光荣!
在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法官都是备受尊崇的,他们都以自己是一名法官引以为荣,美国一位著名的大法官说道:“当我回头看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时,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有上帝的仁爱,有父亲的慈祥。我选择了法官职业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事”。这段话应该算得上法官职业光荣感最淋漓尽致、最发自肺腑的一段表述吧。
作为一名共和国的法官,一名新世纪的法官,在光荣之余,我们更应该想到些什么呢?做到些什么呢?就这个问题,每位法官都应该深思。
我认为一个法官最重要的是要深刻感受法官肩上的重任和神圣的使命,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开拓奋进,做精英化法官,努力实现公正和效率,以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法官对于一个国家,其作用是巨大的,近代法律大家沈家本说道:“中国政治,欲有所进步,须先从司法一门入手。司法者,全国治体命脉所系……一代之法,不徒在立法之善,而在用法之得其平”。孟子亦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这些话都说明,法律的实现是万万离不开司法者的,司法者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所以,司法公正和效率能否实现?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最直接、最关键的因素取决于我们法官,法官的责任重大、使命神圣而艰巨啊!
国家建立司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庭这一窗口,给予每一个公民公正的关怀,对每一个人的权益给予同等的关注。而法官的使命就是要实现这一国家制度目的,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高效,给公民以关怀。
那么,新时期共和国法官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法官应该如何完成自己的使命呢?我认为:
第一,法官要精研法律。如果法律知识贫乏,对法律没有一个全局的、精确的了解,法官在审理具体个案时,就可能不知道适用哪条法律,或适用法条错误,那样何谈公正?
第二,法官要有现代司法理念。法律是抽象的、相对固定和滞后的,而生活每天都是新的,司法不是简单的按图索骥,案件中“活”的事实与法律中“死”的法条并非一一对应,对号入座就行了,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无法可依”,此时影响法官作出不同判断的根本因素是法官的司法观念。现代司法观念的核心是公平、平等、民主、效率、开放、程序正义、司法独立等等,司法观念是法官的灵魂,它体现着法官对法的本质、法的精神的深刻理解,现代司法观念可使法官平衡公正与效率的冲突、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等等,对法律作出一个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理解,并弥补法律缺陷和漏洞。
第三,法官要有广博的文化科技素养:法学虽然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但案件的复杂性、广泛性又决定了法学与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哲学以及外语、科技等学科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美国联邦法院法院高等法官布兰代斯说道:“一个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曾研究经济学和社会学,那么他就极容易成为一个社会公敌”,可见经济学和社会学对一个法官是多么重要啊!再比如我院实现了微机联网和办公自动化,这种形势下,法官不懂科技行吗?
第四,法官不但要实现公正,还要让人看的见公正,感受到公正,尤其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诉讼可能只实现了有限的实体公正,但所有的诉讼都应该实现完全的程序公正。绝大多数当事人一生中来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责任确保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至少会认同和尊重我们的司法程序,使他们觉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礼遇。这就要求法官时刻保持中立、慎言、稳重、理智。喋喋不休地介入当事人的争论,往往打破当事人的平衡,这等于法官自卸法官责任,改演律师角色,这怎么能让一方当事人感觉公正?如果说律师是“我说故我在”,那么法官则是“我思故我在”。法官的主要职责是倾听和思考,然后在此基础上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复杂的具体案件对应起来,演绎出最令人信服的判决,写就出折射法精神的妙文。
第五,法官应该是一个法理情交融的人。法律的基础是理性,法官断案也应凭借理性,法律制度的自治要求法官在穿上法袍的那一刻起放弃一切感情色彩,使自己的脑袋成为一块无色无彩的玻璃板,但古今中外那些家喻户晓的杰出法官无一不是法理情并重者。事实上,具有玻璃板资质的头脑恐怕无论从事任何工作,都不会出类拔萃。理想的法官应该是心性、智性与灵性三方面都得到了高度发展的人物。一个只会援引法律规则的人可以充当一副性能良好的法律机器,但却不能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优秀法官。只有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三统一”,才是司法之至高境界。
第六,法官应该是勤勉敬业和高效率的。诉讼的拖延使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不稳定状态,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使当事人在诉讼的战车上进退两难,退则代价已付,心有不甘,进则遥遥无期,代价尚不知再付几多。“待到草儿青青,马儿已饿死”,不正是对司法拖延所带来的恶果的形象比喻和无情批判吗?法官不是历史学家,决不能让纠纷无限期的拖延下去,我们应该深刻理解“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这句话的深刻意义,应该只争朝夕,勤勉敬业,尽快地让当事人在纠纷中解脱出来,开始他们新的正常生活。
第七,法官应该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义将荡然无存,法律哪还有权威和公信力?法官的权威不仅来自法律的授权,也来自法官自身道德人格力量的支撑,法官只有执著地忠诚法律,执法如山、冰霜节操,淡泊人生,不为权、钱、情等利念所动,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仰慕,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说世界上有完人的话,那么法官首先应该是完人,所以世界各国都对法官的道德人格规定了极为苛刻的要求,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便可以看到满纸全是“应当”和“不得”句型,对法官的道德水准提出了近乎“圣人”、“完人”的标准要求,要达到这一标准,需要我们付出终生的努力。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道德基本准则非常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为法官追求道德完美提供了努力方向和目标,必将推动法官“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的进程。
“法兴则国治,法衰则国弱”,党中央指明了依法治国的道路,给中国带来了繁荣昌盛和光明的未来,也给生逢盛世的法官带来了光荣、梦想与使命。但是,做法官难,做好法官更难,一代法官的成长注定是艰辛的,正象中国法治化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样,会有种种障碍,但我们应该响亮地宣布:我们已做好了各种准备!
共和国法官的乐趣在于为人民排忧解难,我们渴望的不是钱财,也不是虚荣,而是公正与公平;我们远离灯红酒绿,沉浸于思想的恬静清明之中,追求的是人格的完美;我们的极乐之地不是权力,而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实现法治是我们的梦想,我们坚信法官是法治化道路的扛鼎之人,司法公正高效和法治化道路将在我们脚下越走越宽。各位法官们,让我们共勉和为之奋斗吧
一提到法官,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法庭,在庄严的国徽下,坐在高高的法椅上,身披法袍、手执法槌,代表国家裁判着社会的是是非非,那就是法官!他往往令人产生无限的崇敬感,仅这种美好的感觉,世界上还有什么可比?这是何等的荣耀!
在中国,人们把高考的那个月称之为“黑色七月”,因为每年的七月都决定着学子们一生的命运。历经十年寒窗苦,而又在七月胜出的佼佼者,当他们填报志愿时,又总是对法律专业情有独钟、趋之若骛,该有多少莘莘学子梦想成为一名法官啊!今年的统一司法考试,全国有36万之众竟相参加,为之拼搏,使人们又一次深切地感受到人们对法官职业是多么地向往。而我们就是一名令人羡慕的法官,我们应该感到庆幸,应该感谢命运对我们的垂青和厚爱,应该感到作为一名法官的无尚光荣!
在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法官都是备受尊崇的,他们都以自己是一名法官引以为荣,美国一位著名的大法官说道:“当我回头看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时,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有上帝的仁爱,有父亲的慈祥。我选择了法官职业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事”。这段话应该算得上法官职业光荣感最淋漓尽致、最发自肺腑的一段表述吧。
作为一名共和国的法官,一名新世纪的法官,在光荣之余,我们更应该想到些什么呢?做到些什么呢?就这个问题,每位法官都应该深思。
我认为一个法官最重要的是要深刻感受法官肩上的重任和神圣的使命,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开拓奋进,做精英化法官,努力实现公正和效率,以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法官对于一个国家,其作用是巨大的,近代法律大家沈家本说道:“中国政治,欲有所进步,须先从司法一门入手。司法者,全国治体命脉所系……一代之法,不徒在立法之善,而在用法之得其平”。孟子亦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这些话都说明,法律的实现是万万离不开司法者的,司法者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所以,司法公正和效率能否实现?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最直接、最关键的因素取决于我们法官,法官的责任重大、使命神圣而艰巨啊!
国家建立司法制度的最大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庭这一窗口,给予每一个公民公正的关怀,对每一个人的权益给予同等的关注。而法官的使命就是要实现这一国家制度目的,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高效,给公民以关怀。
那么,新时期共和国法官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法官应该如何完成自己的使命呢?我认为:
第一,法官要精研法律。如果法律知识贫乏,对法律没有一个全局的、精确的了解,法官在审理具体个案时,就可能不知道适用哪条法律,或适用法条错误,那样何谈公正?
第二,法官要有现代司法理念。法律是抽象的、相对固定和滞后的,而生活每天都是新的,司法不是简单的按图索骥,案件中“活”的事实与法律中“死”的法条并非一一对应,对号入座就行了,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无法可依”,此时影响法官作出不同判断的根本因素是法官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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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观念。现代司法观念的核心是公平、平等、民主、效率、开放、程序正义、司法独立等等,司法观念是法官的灵魂,它体现着法官对法的本质、法的精神的深刻理解,现代司法观念可使法官平衡公正与效率的冲突、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等等,对法律作出一个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理解,并弥补法律缺陷和漏洞。
第三,法官要有广博的文化科技素养:法学虽然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但案件的复杂性、广泛性又决定了法学与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哲学以及外语、科技等学科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美国联邦法院法院高等法官布兰代斯说道:“一个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曾研究经济学和社会学,那么他就极容易成为一个社会公敌”,可见经济学和社会学对一个法官是多么重要啊!再比如我院实现了微机联网和办公自动化,这种形势下,法官不懂科技行吗?
第四,法官不但要实现公正,还要让人看的见公正,感受到公正,尤其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诉讼可能只实现了有限的实体公正,但所有的诉讼都应该实现完全的程序公正。绝大多数当事人一生中来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责任确保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至少会认同和尊重我们的司法程序,使他们觉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礼遇。这就要求法官时刻保持中立、慎言、稳重、理智。喋喋不休地介入当事人的争论,往往打破当事人的平衡,这等于法官自卸法官责任,改演律师角色,这怎么能让一方当事人感觉公正?如果说律师是“我说故我在”,那么法官则是“我思故我在”。法官的主要职责是倾听和思考,然后在此基础上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复杂的具体案件对应起来,演绎出最令人信服的判决,写就出折射法精神的妙文。
第五,法官应该是一个法理情交融的人。法律的基础是理性,法官断案也应凭借理性,法律制度的自治要求法官在穿上法袍的那一刻起放弃一切感情色彩,使自己的脑袋成为一块无色无彩的玻璃板,但古今中外那些家喻户晓的杰出法官无一不是法理情并重者。事实上,具有玻璃板资质的头脑恐怕无论从事任何工作,都不会出类拔萃。理想的法官应该是心性、智性与灵性三方面都得到了高度发展的人物。一个只会援引法律规则的人可以充当一副性能良好的法律机器,但却不能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优秀法官。只有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三统一”,才是司法之至高境界。
第六,法官应该是勤勉敬业和高效率的。诉讼的拖延使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不稳定状态,是对人的一种折磨,使当事人在诉讼的战车上进退两难,退则代价已付,心有不甘,进则遥遥无期,代价尚不知再付几多。“待到草儿青青,马儿已饿死”,不正是对司法拖延所带来的恶果的形象比喻和无情批判吗?法官不是历史学家,决不能让纠纷无限期的拖延下去,我们应该深刻理解“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这句话的深刻意义,应该只争朝夕,勤勉敬业,尽快地让当事人在纠纷中解脱出来,开始他们新的正常生活。
第七,法官应该具有高尚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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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和人格。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法官失去了道德良知,正义将荡然无存,法律哪还有权威和公信力?法官的权威不仅来自法律的授权,也来自法官自身道德人格力量的支撑,法官只有执著地忠诚法律,执法如山、冰霜节操,淡泊人生,不为权、钱、情等利念所动,追求自身人格魅力的完美,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仰慕,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说世界上有完人的话,那么法官首先应该是完人,所以世界各国都对法官的道德人格规定了极为苛刻的要求,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便可以看到满纸全是“应当”和“不得”句型,对法官的道德水准提出了近乎“圣人”、“完人”的标准要求,要达到这一标准,需要我们付出终生的努力。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道德基本准则非常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为法官追求道德完美提供了努力方向和目标,必将推动法官“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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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法官的乐趣在于为人民排忧解难,我们渴望的不是钱财,也不是虚荣,而是公正与公平;我们远离灯红酒绿,沉浸于思想的恬静清明之中,追求的是人格的完美;我们的极乐之地不是权力,而是中国的法治化道路,实现法治是我们的梦想,我们坚信法官是法治化道路的扛鼎之人,司法公正高效和法治化道路将在我们脚下越走越宽。各位法官们,让我们共勉和为之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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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年度爱岗敬业评选演讲稿
上高中的时候,每次看到有关法官的电视或是报道,内心会燃气浓厚的尊敬之情。在大学报志愿时候,毫不犹豫选择了法官这个专业。 上大学的时候,当我翻开美国着名学者德沃金的名着《法律帝国》这本书,读到这位大师对 法官形象描述的点睛之笔,“在法律铸造的帝国里,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则是帝国的王侯。”,我为此精辟之辞赞叹不已,同时也对崇高而威严的法官职业油然产生了几多神圣,几多向往。
当我成为一名法学的卑微朝圣者,我决心终生用自己的辛勤跋涉,去感受法的脉动与心率,去探寻法的精神与真谛。当我们身着黑色的袍服在审判席上耐心听讼的时候,我懂得了黑色的服饰是法官内在精神的表现,这正如一位哲人说的:“蜜蜂只在黑暗中工作,思想只在缄默中孕育,美德也只在幽居中产生。”。
作为一名法官,我们清醒地知道,司法的主角是法官,司法公正的关键是法官,而法官客观公正的品格则是影响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人民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体现了对法官中立、客观、公正品格的追求,中立的裁判地位决定了法官不能是一个社会活动家。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目标要求法官必须严格自律,做一个深居简出的“孤独寂寞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曾经说过一句话:法官是一个由特殊材料制成的人所从事的职业。
在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呼吁:法官不是大众化的职业,而应当是社会的精英。说到这里,我的眼前仿佛走来了一批批优
秀的法官代表,你看你看,我们法官走来了,他退休不退志,立下走百村,访百民,作百场法(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学子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律报告的目标,以一个老法官的法律实践实现对法律的最好注释。你看,全国优秀法官,市北郊法庭庭长走来了,他以办铁案声名远扬,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被被告用稀硫酸泼在了身上,烧伤面积达32%,右眼球被摘除,就在出院的第三天,就要求领导安排工作,所办近千件案子,从未出错一次,他出色的业绩赢得了各界的高度评价。还有,迎难而上下苦功,勤奋好学断铁案的开封县法院的齐爱香走来了,谈泊名利,奉献审判事业的新安县法院审判员王圣木走来了,等等等等,这一批批法官群体,用他们的辛勤努力为我们树立了榜样,用他们的司法实践向人们昭示了什么是由特殊材料制成的人,什么是社会的精英。我们的审判权来源于国家和人民,作为社会各种矛盾纷争的终局裁判者,在以法官的形象出现时,我们已远远超越了小我之上,法官只能成为正义的化身,公正的天使,社会的良心。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弘扬正气,是法官神圣的职责。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为民解难,是法官义不容辞的义务。法官的胸间应当充满正气,法官的眼睛应当蔑视特权,法官的肩膀应当扶持弱小,法官的两袖应当一片清风。
法官的上帝只有一个,那就是神圣的法律。法官的良心只服从一条,那就是公正与正义。做法官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作为一名法官,我深知世事繁杂,沧海桑田,但我将以法律作为终生信仰,视法律为神圣母亲,奉于灵
魂深处时时敬仰,以正确领会、解释、执行法律为最高目标。探求公正与正义这一法律精髓。既然选择了远方,就只能风雨兼程。这就是一个法官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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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历史的漫漫长河中,有这样一群人值得我们铭记,“除了法律,他们别无所崇;除了良知,他们别无指引;除了正义,他们别无追求!”从铁面无私的包拯,到断案如神的狄仁杰;从明察秋毫的宋慈,到“一枝一叶总关情”的郑板桥,几百年来,他们总被人们津津乐道。历史车辆滚滚向前,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伴随着这个时代到来的一代法官脱颖而出,他们有不计病痛、默默奉献的金桂兰,有公而忘私、定纷止争的黄学军;有尽职尽责、耐心细致的钟蔚莉,有执法如山、融情似水的李昆仑,一位位优秀的法官,以他们对法治事业执着的追求,以他们良好的形象,在人们心中树立起一座座丰碑,为人们所传颂。
然而,当我们被这些优秀法官所深深震撼同时,我们也遗憾地看到,个别意志薄弱的法官在欲望中迷失了方向,在公与私、权与利的面前心理失去了平衡,背弃了法官的职业准则,一夜之间从审判席上执行法律的法官沦为了阶下之囚。痛定思痛,反腐倡廉的钟声再一次在我们每个人的耳畔响起。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抓”的训诫,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腐败对公平正义的危害。
心存不廉,就会导致行为不公,而不公的裁判是人民法官的天敌。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的确社会民众违法是不可避免的,也不是最可怕的,因为这个社会还有法律和司法可以弥补这些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但是,如果司法裁判本身腐败,则很容易使人们对司法本身失去信心,长此以往,则没有人再愿意通过法律来实现自己的权益,而整个司法体系也将失去民心,变得软弱不堪。可见,干警素质的重点是清廉,司法的核心是公正。没有公正,司法就失去了赖以生存之基、安身立命之本。
然而,法官通过正确履行职责,来确保司法公正。法官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质、社会经历、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更为重要的是他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准,有一颗追求正义的丹心;有一双洞悉是非曲直、不揉一丝沙粒的慧眼;有超然特立、冷静笃定的性格;有悲天悯人、体恤众生的情怀;有冰清玉洁、慎独自爱的品性;有耐得住寂寞,洗尽铅华的定力。
冰清玉洁、慎独自爱、耐住寂寞、洗尽铅华。归结到一点,就是要清清白白做人。清白是法官必须坚守的职业和道德底线。清白做人,就是要不为名利所缚,不为私欲所动,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
抵得住诱惑,就是要在各种诱惑的考验面前,做到“灯红酒绿不入眼,不义之财不伸手”。请记住,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将失去明天的幸福。
守得住清贫,就是要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天下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这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耐得住寂寞,就是要远离灯红酒绿、觥筹交错,在无数次明智的选择中始终坚守着一份孤独。莫怨清廉淡滋味,应愁贪婪铁窗泪。
一名法官,惟有清白做人,才能使自己处于最中央,使法律的天平不致发生倾斜;一名法官,惟有清白做人,才能承担守护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重任;一名法官,惟有清白做人,才能实现刚正不阿,如墨线过木曲也正;清正廉洁,似明矾入水浊亦清。一名清白无暇的法官,“其身正,不令而行”。
朋友们,让我们抵住诱惑、守住清贫、耐住寂寞,用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去荡涤那些乌烟瘴气,做一名无私无畏、一身正气的执法者,做一名清廉似水的“现代包拯”;让我们为正义和道义而战,对法律和人民负责,让天平永不倾斜,让国徽永远闪光!
法官爱岗敬业演讲稿——清白做人, 公正执法
爱岗敬业演讲稿——做一个爱岗敬业的人
爱岗敬业演讲稿
演讲稿:浅谈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女职工演讲稿
责编:g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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