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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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xx年12月27日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我始终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潜心学习,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团结班子成员,带领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着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工资收入分配、劳动执***等工作职能,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部门,也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部门。我深知,要做好这些工作,首先必须抓好政治理论和政策业务的学习。因此,任职以来,我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和追求,时刻保持学习上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注重加强党性修养,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敏锐和理想信念上的坚定不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强化宗旨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处理问题。并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交心谈心等方式,在班子成员之间形成共识,确保班子成员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同时,注重加强政策业务、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工作调研,关注部门工作动向,力求做到大的政策清楚明白,新的政策钻深吃透;力求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思路清晰,方法措施得当,确保把得住方向、抓得住重点。在抓好自身学习、班子学习的同时,切实加强干部的学习教育,通过制订学习制度、开展集体学习、为干部职工购买学习资料、开展述学评学,积极为干部职工创造学习条件、营造学习氛围,引导和激励干部职工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夯实工作基础。
二、扎实工作,努力推动事业发展
任职以来,我始终以改善民生、服务发展为己任,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团结带领班子和干部队伍,围绕市委、市政府"三个一百一考核"、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实施新家园行动计划、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等中心工作,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慎做好收入分配改革,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创新发展。
(一)下大气力抓好就业再就业
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理念,把就业再就业作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抓好抓实,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为重点,不断完善政策、培训、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大扶持提升创业能力,加强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开发岗位增加就业机会,强化服务提供就业信息,全力促进就业、创业。20xx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991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241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432人,新增转移就业66517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5%,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达的工作任务。
一是政策扶持促就业。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工作,切实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20xx年,全市实际筹集小额贷款担保资金1350万元,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106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510万元,贷款人数和贷款数量是20xx年的5倍多。全市为1774名创业人员发放"贷免扶补"小额贷款9677万元,贷款人数和发放贷款数量分别是20xx年的5.6倍和6.6倍。推荐认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12户,发放贷款12户2060万元。全市筹集就业专项资金5159.21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就业专项资金345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310万元。全市用于发放兑现各种就业政策补贴的专项资金达5873.57万元,其中,发放社会保险补贴6082人1634.81万元,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972人1622.39万元,发放职业培训补贴8392人419.9万元,发放职业鉴定补贴4867人42.92万元,发放职业介绍补贴381人3.81万元。
二是增加岗位促就业。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切实帮助大中专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20xx年,全市开发公益性岗位1289个,新选聘大学生村官164名,续聘大学生村官34名,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75名。
三是提升能力促就业。探索推行"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创业促就业新模式,先后有815人参加了创业培训,培训后已成功创业566人。20xx年,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31243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8164人次。
四是供需互动促就业。初步完成了市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有效整合,形成了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切实发挥好人力资源市场的功能和作用,认真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核发管理、人才供需信息发布、人才招聘会等工作。20xx年,全市共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9451本,组织招聘会22场次,提供就业岗位信息1461条,提供就业岗位6137个,推荐就业2219人。
(二)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使社会保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工作中坚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完善制度、扩大范围、利民便民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城乡居民参保工作为重点,扎实抓好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工作。20xx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135.47万人,在20xx年的基础上实现净增扩面57.83万人。
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通过市县共同努力争取,我市在耿马、永德两县已实施新农保试点的基础上,新增凤庆、镇康、双江、沧源4个县为新农保试点县,并在开展新农保试点的6个县同时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3.9万人,参保率为92.43%,高于全省平均参保率近10个百分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43万人,参保率达77.36%,高于全省平均参保率16个百分点。全市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人数达14.65万人,发放养老金6669.31万元。新农保试点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使我市得到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02亿元,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做出了努力。
三是部分特殊人群的社会保障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抓住政策机遇,加大政策宣传,认真做好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全市为4627名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办理了参保手续,收缴保费1.37亿元。积极解决遗留问题,制定了《临沧市解决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方案》,全市318名"老工伤"人员及66名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已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清算到位资金295.73万元。切实加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社会保障资金7609万元,有效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医疗保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建立了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统一。整合、升级了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开通了全省范围内的异地持卡就医结算,实现了社会保障卡在全省范围内"一卡通"。制定出台了《临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试行)》,极大方便了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采取降低起付线标准、降低部分支付项目个人先行支付比例、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报销特殊慢**门诊医疗费等政策措施,提高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20xx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了78.3%和63.7%,比20xx年分别提高了11.5和10.2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度*高支付限额(含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分别达20万元和9万元,达到了我市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五是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和"两定"服务机构管理,完善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强化基金征缴发放管理,实现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20xx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费当年收入达 8.25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达6.47亿元。20xx年末领取养老金人数达16.99万人,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3.86亿元。全年实际征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4.37亿元,完成征收任务数的169%,实际支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2亿元,确保了全市2.34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实际支付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补助465万元。清理收回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056万元,完成省级下达任务数的176%。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99.7%。实际征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7994万元,实际支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6669万元。实际征收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1072万元,完成征收任务数的107%,实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797万元。实际征收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549万元,完成征收任务数的110%,实际支付生育保险待遇450万元。实际征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97亿元,完成征收任务数的111%,实际支付医疗保险待遇1.86亿元。全年实际征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209万元,实际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974万元。实际征收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金1508万元,支出待遇1300万元;实际征收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1298万元,向保险公司投保支付保险费1150万元,办理理赔864件,赔付1141万元。全年实际征收失业保险费4448万元,完成征收任务数的103%,收回历年欠费203万元,实际支付各种失业保险待遇388万元。我市的社会保险工作得到了省厅的充分肯定,20xx年我市的社会保险工作在全省考评中首次荣获一等奖殊荣。
(三)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xx-2020)》和《临沧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20xx-2015)》,突出工作重点,严把入口保质量,加强培训提素质,完善制度强管理,着力加强公务员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三支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实施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升计划,扎实开展以"强素质比奉献"深化"忠诚教育"为主题的公务员培训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学分制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公务员网络在线学习和网上培训工作。改革完善公务员考录工作,面向基层考录公务员力度、少数民族岗位单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务员笔试与**统一,首次实行全市集中面试,对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行定向考录,考录工作更加规范和科学。组织完成了20xx年公务员考录工作,全市考录公务员(工作人员)326人。完成了政府系统386人的公务员登记工作。与市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完成了全市农垦改革中农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竞争**工作、"三支一扶"工作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审核上报了耿马县孟定农场和勐撒农场、沧源县勐省农场、永德县勐底农场、双江县双江农场等5个农场管理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有关材料,圆满完成了政府机构改革中市直19个单位146人的人事关系划转工作。圆满完成了省级下达我市的6名退役运动员安置任务。
二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认真总结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办法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着力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20xx年,全市计划招聘728个岗位,实际招录聘用653人。完成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定向招录聘用1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做好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招聘工作,引进高层次人才68人。全年共新增专业技术人才833人。扎实抓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工作。经严格审核推荐和评审,全市392人取得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723人取得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全市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了以《目标与时间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和**。认真做好"省贴"、"市贴"、"科技兴乡贡献奖"的推荐表彰工作,共有9名专业技术人才获"云南省科技兴乡贡献奖",4名专业技术人员获20xx年省政府特殊津贴,10名专业技术人员获临沧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
三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势推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质量。积极探索"分散培训,集中鉴定"新模式,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大力开展在岗农民工和困难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中短期实用技能培训。年内,通过培训鉴定,3.18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技师80人、高级工943人、中级工6040人、初级工2.5万人,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任务。积极做好云南省第四届拔尖乡土人才推荐选拔上报工作,推荐上报10名,7名获省表彰。
(四)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稳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按照政策规定,调整提高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了归侨职工退休生活补贴和司法助理员、信访岗位津贴。**实施了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研究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审批印发了《临沧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指导审核了市直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的相关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兑现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市直各事业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进行了清理核查。
(五)进一步加大执***力度
结合《社会保险法》、《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组织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录制了社会保险法宣传光盘,出动宣传车,深入街道、企业、广场,大规模开展有声有色的宣传活动。举办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工作负责人、县区宣传骨干培训班,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培训效果,提高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群众依法办理社会保障事务、依***的意识和自觉性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强势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加强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全市累计签订劳动合同4163个单位、6.3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2%,签订集体合同220户,签订率达89.1%。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准备金制度,形成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准备金双重保障机制。
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查处、劳动争议调解及仲裁工作,切实维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权威性,维护好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合法权益。20xx年,全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办结劳动争议案件131件,结案率为100%。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执法检查活动中共抽调工作人员296人次,检查用人单位1056户次,涉及劳动者2.99万人,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取缔私贴招工广告88个,检查出非法用工企业6户,涉及非法用工20人;发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2192万元,并责令限期支付工资2192万元;责令补签劳动合同5390人;督促用人单位为841名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督促396名劳动者参加职业资格培训。20xx年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受理办结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215件,结案率达99%。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集中力量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妥善处理了一批信访问题,较好地维护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和谐稳定。20xx年,我局共办理政务信息查询148件次,办理网上信访36件次,办理来信14件次。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共办理来信80件次、接待来访7923批次8824人次。由于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先进单位。
(六)切实做好军转干部安置管理服务工作
圆满完成了省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达我市的6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和13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任务。以安置好、管理好、服务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为目标,认真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自主择业转干部的有关政策待遇,确保全市企业军转干部稳定。20xx年,临沧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军转安置工作任务,得到了省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我局的军官转业安置科科长被市委、市政府、临沧军分区表彰为"双拥"工作先进个人。
(七)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建设推进工作,以强化学习培训、推进目标倒逼管理、严格服务承诺落实、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等五项工作为重点,推进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巩固扩大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成效。认真落实"三个一百一考核"工作任务,20xx年,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向上争取资金任务1.7亿元,我局实际完成2.4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46%,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奖励。
(八)积极谋划并抓好20xx年各项工作
按照20xx年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要求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部署,局党组早研究、早谋划,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科学合理地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并以市政府的名义召开了20xx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立项督查的重点工作中涉及我局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截止20xx年3月6日,我局向上争取到位资金1.4亿元,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任务3.3亿元的42.42%,其他各项工作正积极稳步推进。
(九)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充分认识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地位和作用,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拥护并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人大机关、人大代表、政协机关、政协委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对人大选联工委、政协社法委的请示汇报,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面商,直接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弄清代表和委员的本意,能落实的创造条件落实,无法解决的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形成统一的办理意见。20xx年,市人大交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市政协交我局办理委员提案4件,我局都认真进行了办理,面商率、办复率、落实率、满意率均达到100%的目标要求,受到了市人大、市政协的表彰奖励。20xx年,市人大常委会两次派出督查组,对我局落实"三个一百一考核"、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督查过程中提出的工作要求,我局都认真贯彻落实。
三、强化管理,树好部门形象
结合机构改革的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扎实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队伍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融合,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抓工作、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团结干事良好局面,树立了机关和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是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把发挥集体智慧与调动个人积极性、发挥个人才干结合起来,坚持集体研究与提高决策效率并重,在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安排、重大工作决策部署等问题上,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实行民主决策。同时,**班子成员放手工作,大胆履职,抓好分管工作,*大限度地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认真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不搞先入为主,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注重搞好班子团结,着力营造相互**、相互配合、相互补台、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用班子的实际行动为干部队伍作出表率。
二是注重激发队伍活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后,20xx年4月,局党组根据内设机构科级干部职数和干部现状,经过考核、测评、民主推荐、讨论酝酿、组织决定等程序,及时对局属科级干部进行了重新调整任免,并以机构改革整合为契机,对干部职工进行轮岗交流。20xx年12月,对局办公室副主任、市医保中心副主任等6个副科级领导职位组织开展了竞争上岗。20xx年2月,对局机关8个正科级领导职位组织开展竞争上岗。
三是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和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四亮四评"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工作,审批前置性条件大幅减少,经办服务流程进一步简化,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领导干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提高了工作的前瞻性和措施的针对性。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局、中心、支队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注重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制定和完善预防措施,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管,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切实防止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行为的发生。
四、严以律己,自觉接受监督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不搞特权,不谋私利,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纪律。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组织报告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做好家属、下属的思想工作,提醒、教育他们注意一言一行,做到不应属于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要、不拿,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坚决不插手、不干涉。
在任职以来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尽职尽责,带领局班子和全局干部职工,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开拓创新的精神还不足,破解难点、创造亮点还不够。二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办法措施还不多。三是干部的素质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将以此次述职评议为新起点,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改进完善,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履好职,团结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开拓创新,务实工作,不断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不辜负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全市各族人民对我们的希望和重托。
责编:赵希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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