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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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6月8日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当天出版的《人民日报》,重刊总书记17年前所作的《<福州古厝>序》。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同志,为《福州古厝》一书撰写了序言,深刻揭示福州本地古建筑的丰富文化内涵,作出了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文脉的重要论断,阐明了经济发展和生态、人文环境保护同等重要的关系。一系列开创性的工作理念和实践方法,为延续福建文化的“根”与“魂”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志2019年春节前夕在北京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强调: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文化底蕴毁掉了,城市建得再新再好,也是缺乏生命力的。要把老城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既要改善人居环境,又要保护历史文化底蕴,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老北京的一个显著特色就是胡同,要注意保留胡同特色,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我国是世界文物大国,五千年绵延不断的中华文明留下了数量庞大、异彩纷呈的文物,这些文物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基因。善待文物是传承中华文脉、守住民族之魂的题中应有之义。但长期以来,对于如何善待文物,一直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对待文物只能保护,不能开发利用,一旦开发利用便会导致破坏;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文物只有通过开发利用,才能得到更好保护。文物工作实践中也存在两种不良现象:一种是保护不力,一些古建筑、古遗址等残破不堪、无人问津;另一种是利用过度,大拆大建,搞过度商业开发,一些文物伤痕累累甚至灰飞烟灭。
【提出观点】
现代生活传承优秀历史文化能够增强文化底蕴,优秀历史文化融入现代生活能够焕发无限生机。
【权威论述】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要求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要把凝结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同时加强研究和利用,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
城市文脉就是城市的一部文明史,是形成和积淀城市性格的文化基因。——冯骥才
【现状分析】
历史上,我们就对城市建设、对空间秩序有着极为丰富、智慧而又深刻的认识。遗憾的是,今天我们的很多城市却丢了魂。因为“重新城、轻老城”“拆真古迹、建假古董”,不少城市抹去了自己的历史文化而丧失根基;在照搬照抄中,城市缺失了自己的特色风貌而泯然众人;在贪大、媚洋、求怪的风气中,“第一高楼”相互攀比,“山寨白宫”频频亮相。
同文化越来越远,与浮华越来越近;同传统越来越远,与西化越来越近——中国城市建设中的这种乱象,也反映了一些城市治理者肤浅的文化观和扭曲的政绩观。正是对城市历史文化的“不知不觉”,才会一哄而上地“造城”,留下“千城一面”的尴尬;正是对城市建设规律的“无知无畏”,才有了对传统的肆意破坏,做出割断历史文脉的糗事;正是对城市文化保护价值的“后知后觉”,才有了济南老火车站先被拆掉、20年后复建的反转。
【意义】
保护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的必然要求。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我国各族人民创造丰富的历史文化财富,留下了大量文物遗存。文明如水,润物无声,每一种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都延续着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让我们的城市建筑更好地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有助于我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伟大民族精神,为实现民族复兴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保护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是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需要。城镇化、现代化是大势所趋,但城镇化和现代化并不意味着造就海量“钢筋塔丛”“水泥森林”。“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领导者,既要重视经济的发展,又要重视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的保护。”正如同志指出的,经济发展与保护文物、保护古建筑,“二者应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从故宫博物院到厦门鼓浪屿,从福州“三坊七巷”到广州永庆坊,一个个文化遗产保护案例启示我们,传统与现代完全可以融合发展,创新与传承完全能够相得益彰。下好城市建设的“绣花功夫”,在延续历史文脉中创新城市建设,实现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的相得益彰,这样的城市才能生机勃勃,这样的生活才能充满馨香。
【启示】
历史文化的价值和意义,终究依赖于人们的认知和认同。如果缺乏健康的历史观、经济观和文化观,即使有完善的法律政策,严密的监管和执法,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仍然难以让人乐观。如果历史虚无主义弥漫在人们心间,历史文化的价值就很难获得承认和尊重,对于文物、古迹等历史文化资源的随意、轻率和肆意妄为,就有可能成为普遍的态度和行为。
如今,在不少“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甚至为了发展经济而不惜破坏文化的事件中屡见不鲜。厘清经济和文化之间的边界,确认它们的位置和彼此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非常迫切的时代课题。
【辩证看待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文物保护与利用是对立统一的,处理好这一矛盾,关键是把握好“度”:既不能过度开发使文物难以存续,也不能过度保护使其丧失活力;唯有保护与利用并举,才能实现文物可持续传承。
加强保护是开发利用的基本前提。保护文物是为了提高文化资源的再生能力,获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文物往往具有特定的基本属性和传承规律,只有完整保护其特有属性,才能保持其经济和社会价值;只有具有特色的文物,才能吸引游客,带动文化产业发展。总之,保护文物,首先要保护其真实性,不能随意破坏更改,更不能造假。其次要保护文物的完整性。
开发利用是保护传承的有效途径。对文物的合理开发利用,实质是挖掘文化遗产的商品属性,使其转化为文化产品、实现价值,推动文物的保护传承。合理开发利用文物,实际上也是文物保护的一种有效方式,可以增强文物的生命力、可持续发展力,既实现传承文化的目的,又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当然,文物开发利用必须合理适度,前提是文物要得到有效保护。为此,应积极探索形成良性循环的保护利用模式。
【参考对策】
保护文化遗产,我们要有义不容辞的自觉。文化遗产为我们今天弘扬华夏文明、繁荣中华文化提供丰厚滋养。保护文化遗产,就是守护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我们要增强自觉自信,擦亮文化瑰宝,切实保护好老祖宗的宝贵遗产,让它们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
保护文化遗产,我们要有责无旁贷的担当。千百年来,文化遗产历经岁月更迭,穿越烽火硝烟流传至今,本身就是一代代中华儿女珍视、守护、传承的结果,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使命。今天的我们,要有这样的自觉与担当,传承文化根脉,共筑民族未来,把珍贵遗产完整地留给子孙后代。
保护文化遗产,我们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古建筑、古文物、历史遗迹,特点之一是不能再造,毁掉一个少一个。由于历史等原因,一些文物古迹年久失修、损毁严重;有的在城市开发建设中,甚至面临被蚕蚀、侵占、毁掉的威胁。因此,在文化遗产保护上,我们既要有共识,更要有行动;既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更要有行之有效的举措;既要在发展中处理好古和今的关系,更要在保护的同时做好修复、利用,让“老古董”焕发新活力。
责编:杨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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