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鹤山市供销社直(下)属企业及基层社招聘3人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5-29 07:57:57
供销社简介:市供销社成立于上世纪50年代,现有11个镇级基层供销社和直(下)属公司包括:鹤山市新供销天盈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鹤山市供销合作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2013年基层社改革后,11个镇级基层社管理架构合并为沙坪、共和2个中心社。市供销社直(下)属企业和基层社主要功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发展合作事业的方针、政策和市联社的发展改革规划;以“服务三农”为根本,构建为农服务新平台,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回收及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管理营运好自有集体资产物业,实现供销社资产保值增值等。
现鹤山市供销社直(下)属体企业和基层社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在考察应聘者知识素养、业务水平、能力才干的同时,注重考察应聘者的道德修养、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在招聘环境、招聘程序、招聘标准等方面,为应聘者提供平等、公正的竞聘机会。
(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在能力素质、性格素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以考试的方式,选拔出适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
根据鹤山市供销社集体企业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经管类、金融类、行政管理类、法学类、会计统计类相关专业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及应聘资格见《市供销社集体企业招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市供销社集体企业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除满足岗位应聘资格外,应聘者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3、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敢于担当。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团结意识和服务意识,工作勤奋踏实,擅于沟通和协调人际关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决策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受到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其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拒绝服兵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竞聘、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本招聘方案在鹤山信息网和最鹤山APP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至 6月22日。
(二)报名。
1、报名日期及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6月22日。
2、报名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一巷30号一楼办公室
3、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2)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3)个人简历一份。
4、报名方式:特快专递的邮寄方式或将个人简历、照片和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布的具体电子邮箱,并在个人简历中注明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年龄。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应如实填报本人有关情况,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同时,以报名邮件发出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四)竞聘
竞聘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胜任竞聘职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重点是个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依照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司有关标准执行。
(六)聘用
经面试及资格复审无误的将按程序正式予以试用。试用期满(试用期三个月),经考核胜任现职,正式聘任并签订劳动合同;不胜任的,予以辞退。
五、薪酬待遇与管理
新招聘公司员工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市供销社制定的相关薪酬方案执行。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2.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对应聘岗位可能进行调整。
3.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鹤山市供销社负责解释。
资料邮寄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一巷30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88301
电子邮箱:498295196@qq.com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