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南许昌市新财建设有限公司招聘6人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4-29 13:35:45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许昌市新财建设有限公司,增强融资能力,提高投资建设水平,实现年内公司资产规模100亿元目标,有力支持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现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聘用部分公司高管和部门主管,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管领导牵头,许昌市新财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示范区国资委、组织人社局、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此次共招聘副总2名,业务主管4名,共计6名(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近5年来在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面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步骤
(一)报名方式
1.因疫情原因,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9:00—5月8日18:00。招聘信息在许昌晨报、许昌市人事人才网(www.xcrcsc.cn)和许昌市示范区管委会官网(http://shifanqu.xuchang.gov.cn/)、“示范许昌”公众号发布,报名人员可登陆以上两个网站下载报名表。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各类报名资料均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选聘专用邮箱xqtzgszp@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
2.资料提供。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含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近期2寸证件照(红底)电子版。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扫描件自行上传。
(二)资格初审:2020年5月9日9:00— 5月10日18:00。应聘人员报名后,招聘单位会同示范区组织人社局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2日内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和“示范许昌”公众号上公布,公布期2天(2020 年5月11日9:00至5月12日18:00)。
(三)注意事项
1.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选聘进行全过程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五、面试程序
(一)应聘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聘人员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二)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分值由个人基本情况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组成,其中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满分40分,面试满分为60分。
六、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公司负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有放弃的,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可上岗,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薪酬待遇
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副总经理的年薪24万元,其中基本薪酬为12万元,绩效薪酬12万元;高管的年薪18万元,其中基本薪酬为9万元,绩效薪酬9万元。试用期内,工资标准按年薪的60%发放,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十、其他
(一)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入职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 0374—337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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