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子公司总经理1人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4-29 13:31:53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党委关于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强化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及进一步推动担保类企业完善管理拓展业务、更好地服务于地方企业的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对子公司营口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总经理一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企业简介
营口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于2011年4月取得由辽宁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核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现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经营范围:在辽宁省区域内,办理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以及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公司于2019年积极推进与省担保集团合作,现已纳入国家和省再担保体系,增强了服务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的能力。
二、选聘职位及职责要求
选聘公司总经理1名(工作地点:辽宁省营口市)。
1、主要职责:
对董事会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以下职责:(1)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4)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推动建立完善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和内部管控机制;(5)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和任务。
2、职位要求:
(1)熟悉经济、金融、担保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2)熟悉担保企业的组织和运作模式,能够把握市场动态和产品趋势;(3)有较强的领导协调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4)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合规意识和审慎经营意识;(5)须提供从事融资担保、金融管理或财务管理5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在市级金融企业或监管机构担任过3年以上中高级管理职位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6)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基本条件
应聘者除符合所应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热爱国资国企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可优先考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拥有较强的执行力。
3、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有《公司法》第146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在过往任职期间,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个人有不诚信记录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适合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承诺书,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报送各项相关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按照1:3的比例择优遴选测试和综合评议对象人选;如报名人数较少且符合最少1:2的要求,则全部进入测试和综合评议;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则取消本次选聘,继续延期选聘。
(三)组织测试和综合评议
资产经营公司选聘委员会采取履历分析、面试、综合素质评价等方式,对选聘人选进行测试和综合评议。选聘委员会由5-7人组成,组长由资产经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成员由资产经营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中介机构专家组成。重点测试应聘者的沟通协调、计划组织、逻辑思维和临场应变等综合能力,以及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评议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根据测评结果,按照1:2比例,由公司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
(四)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若体检不合格,则依次替补。考察对象名单呈报市国资委党委审核。
(五)组织考察了解
对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和业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对学历、履历和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并查阅个人廉洁档案。经认定,同一职位所有考察对象均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可取消该职位的选聘。
(六)协商薪酬等待遇
由公司与考察对象协商工作责权、考核目标和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
(七)决定拟聘人选
综合考虑考察对象的各方面情况,由公司党委确定拟聘用人选,呈报市国资委党委同意后,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八)聘用签约
在公示期间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签订《聘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五、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管理。聘任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的由公司组织相关备案材料并安排拟聘用人选至省金融监管局接受考察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成为公司正式员工,按照公司现行制度统一管理进行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管理。总经理任期内基本年薪12万元,享受具有竞争力的与业绩挂钩的绩效年薪,并提供必要的办公保障和福利待遇。
六、报名具体要求
(一)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市场化选聘子公司总经理报名表》(贴近期正面2寸彩色免冠照片)、承诺书。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个人自荐材料(3000字以内)。
6、任职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6日止。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到营口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gzw.yingkou.gov.cn)“政务公开”→“资源下载”栏下载相关资料。
1、线上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人员请将报名表、承诺书(签字扫描)、身份证以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zcjy3947132@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标注“职位+姓名”。报名人员也可采取线上填报报名表后,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41号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科报名(法定休息日需线上报名)。报名表和各复印件均一式三份,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417-3947132
联系人:吕女士、李女士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金牛山大街东141号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科。邮编:115000。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进行,及时公布选聘进展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并取消相关人员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0417-3947335,15902419889
八、本公告由营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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