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南红河州开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招聘8人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4-18 21:00:28
红河州开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投集团”)于2018年5月21日经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红河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并监管,是红河州两大重点国有控股集团之一。红投集团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以项目投融资管理、产业投资管理、资本运作为主要经营方向,以股权投资为主,通过直接或间接投资在建、拟建项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下属共计8家子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6家,是红河州最大的国有控股投融资及资产管理企业之一。截至2019年年底,资产规模超400亿元,外部信用评级AA,拥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及丰富的资产投资管理经验,具备融资渠道广、模式多、成本低的优势。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相关政策精神,以及紧紧围绕省委对红河州提出的“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发展思路,深入落实州委“13611”工作思路,公司明确“规范组建、清理债务、做大营收、强化融资、服务经济”的发展思路,改革现行单纯融资的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州委州政府融投资战略工具作用。集团通过打造有色金属贸易、新能源、建筑、交通、旅游等板块,联动三区投资公司,培育支柱企业,依托实业发展、资本运营的“双擎”之力,助推企业集团化管理、实体化运营、市场化发展,实现州级融资平台公司向实体化、市场化、现代化大型国有企业集团转型目标。构建完善的国有资本投资营运体系,促进我州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四个引领作用,助力红河跨越式发展,为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公司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人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4.坚持专业对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符合体检健康标准,具备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聘用、聘任)合同的;
3.近5年内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公务员聘用、事业单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财务人员(4名)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近三年(2018年-2020年)毕业生,在2020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财务管理、会计、税务等财经类相关专业毕业;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3.熟练操作word、excel等软件;
4.取得初级会计职称;
5.优秀毕业生、有社会实践经历者优先考虑;
6.吃苦耐劳、服从公司统一调配,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适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乐观,责任心强。
(二)综合会计岗(4名)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税务、经济等财经类相关专业毕业;
2.须持有中级会计师职称或中级税务师,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优先考虑;
3.三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熟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内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4.能够胜任以下一个或多个行业(岗位)相关财务工作:房地产行业、建筑施工行业、生产企业(成本会计岗);熟悉企业国家税法及相关法规,能够独立完成纳税申报及涉税事项处理;能够使用主流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
5.具备财务分析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事业心强,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及工作责任心;
6.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实施方法、步骤和内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受理邮箱:463061304@qq.com。
3.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4.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最近半年个人5分彩色证件照、应聘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科研、工作)成果及获奖励荣誉证书、从业经历证明以及能证明与岗位匹配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5.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用人单位一经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纸质试卷答题,笔试总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逻辑思维、思想政治素质。
2.面试总分100分,针对个人专业能力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相关岗位的专业实操能力、实际处理问题能力等。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进行计算,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2.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体检和政审考擦
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一)体检
1.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2.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将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考察,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任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公示
1.拟聘用人员将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报考岗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公司将对应聘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招聘领导小组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二)聘用
1.按照不得兼职的原则,已签署聘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公司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至公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递补
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弃权或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名额,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上一轮应聘环节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八、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按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现行薪酬标准执行。聘期中,所聘任人员不得在公司之外兼任其他职务、任务并领取报酬,一经发现,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九、相关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任或解除聘任合同处理。
(二)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程序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行为进行监督。
十、其他
(一)本次招聘将采取全程公示公告,请应聘人员留意红河人才网公示公告。
(二)对本次招聘中各环节的公示公告有异议者,可在3个自然日内提出。
(三)本次招聘岗位录用后由集团公司统筹调配到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工作,具体就职公司由集团公司结合拟聘人员自身经验条件及岗位需求进行调配,介意者慎报。
十一、招聘咨询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6号505室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1528843118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红河州开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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