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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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在破与立的相互激荡中筑牢司法为民的底线。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群众的利益、群众的观感、群众的信心,归根到底要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优质高效办理中。故而,案件办理的高水平是硬任务,而审判质效的高质量则是硬要求。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深化司法改革进程中,直面制约案件办理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破机制之弊赢长远之势,不断实现案件办理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要紧紧扭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全面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重大基础性改革,为确保司法公正夯实体制基石。以法官员额制改革为例,2017年4月,全国法院从原有的21万余名法官中,择优遴选出12万余名员额法官。同时,入额的法官均须经过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多道关口,素质要求之高、竞争程度之强、审核程序之严,深刻表明这是一场壮士断腕、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此外,要聚焦层层审批的行政化痼疾,以“让审理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目标,构建起权责明晰、权责一致、监督有序、终身负责的审判责任体系;聚焦冤假错案的防范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聚焦审判管理中的“梗阻”,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制度,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和方式,让办案由“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最后,要突出创新导向,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金融法院等专业机构,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让人民法院系统更完备、运行更规范。
三是在供与求的动态平衡中把准司法为民的关键。如果说人民法院是司法产品的供给方,那么,人民群众则是需求方。新时代,人民法院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变化,坚持做到群众期望什么、要求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着力让改革的红利最大限度惠及人民群众。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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