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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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舆论出现这两种不同的观点,只是站在了不同的立场。因此明星艺人们应该遵守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底线的同时适度把握个性化情绪和个人行为的高线。
1.“职业性”必守。作为公众人物可以有个人的生活及情绪的发泄,要秉承正确的是非观念,切莫挑战权威,自觉担负起社会责任,做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经纪公司同时也要时刻提醒明星艺人的行为举止,在创造商业价值的同时创造社会价值。
2.“情感线”必通。人非圣贤,明星虽然处于特殊身份,但大众群体、“铁杆粉丝”以及社会,要对明星多一份理解和尊重。只要明星没有做违法乱纪的行为,仅仅出于无意的过错或生活化的情绪,请避免小题大做,避免恶语伤人。
3.“制度路”必铺。一方面,要严格落实我国《艺人行为规范准则》,倒逼明星严格管理自己的行为举止;另一方面,面对明星的劣行恶语决不能因为明星光环而得过且过,广铺制度的大道,用严格的制度筑起明星的社会责任。
4.“封杀令”必行。对严重违法违规违纪的明星应当严惩、特别是对劣迹斑斑,并对屡禁不止的艺人和所属的演艺公司通过“红线”和诚信记录的设置,对演艺界进行系统和全面的约束。给艺人拉起德艺的双条“红线”,此“红钱”即底线,无论你名气多大,地位多高,一旦触底必须出局。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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