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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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总结】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最重要的一点区别便是侵害的对象。如果侵害的是不法侵害的人的利益,则有可能成立正当防卫;若侵害的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则可能成立紧急避险。确定之后,再判断其他的条件能否符合。
【小试牛刀】某甲听到路边树林里有呼救声,遂抄起一根木棍赶去,见一男子正对一妇女进行强奸,便用木棍向该男子头上打去。妇女被救,该男子却因甲打击过重而死亡,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1年-事业单位】
A. 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
B.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C. 防卫过当,但应从轻处罚
D. 防卫过当,但应减轻处罚
【答案】B。解析:这是一道考察正当防卫的题目。首先,找出题干中防卫人侵害的是谁的利益,然后再判断其他条件。本题中,甲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对不法侵害人实施防卫行为,对象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接下来判断:防卫起因:男子强奸妇女,有不法侵害的存在;防卫时间:男子强奸的行为正在进行,尚未结束;防卫意图:甲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防卫限度:因不法侵害是强奸行为,属于特殊防卫,因此无需考虑限度问题。综上,甲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因此答案选B。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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