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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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主体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2、司机交通肇事后,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等指使行为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3、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
4、在偷开汽车过程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车辆的,成立交通肇事罪。
二、客体
交通肇事罪所侵犯的法益主要是交通运输安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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