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第二章对家庭赡养和抚养进行了规定,明确: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并规定了赡养和抚养义务包括: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等等。
但事实上,一方面,由于独生子女政策导致的“4-2-1”家庭结构,很多家庭“有心无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只是规定了“家庭必须怎么做”,即家庭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但没有相应的支持家庭发挥作用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由于客观经济能力或其他原因,也有部分家庭“无力无心”,甚至“有力无心”。尽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实际上,由于身体不便和经济收入等原因,加上“家丑不可外传”等观念,老年人维权的渠道并不通畅,维权程序复杂,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很高。
责编:hejuanhua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