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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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也证实了人们的猜测。今年以来,许多消费者在申请携号转网时频频遭遇各种“隐形门槛”。诸如,在合约期的用户不能办理,套餐没有到期的不能办理,绑定宽带业务的不能办理,手机号码为靓号的不能办理。更有甚者,有网友被运营商告知,自己的套餐要到3030年才能结束。办个携号转网,还要等到1000多年后,这样的“黑色幽默”让人哭笑不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运营商私设利益壁垒,人为阻挠用户转网,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弭了携号转网政策的善意。
此次公布的《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打破利益壁垒”成为最突出的亮点之一。根据征求意见稿,携出方应当为不满足条件的用户提供便捷方式以满足条件,不得增设办理条件,拒绝、阻止、拖延向满足条件的用户提供携出授权码服务。这意味着,“套餐未到期”、“号码绑定”等不能再成为运营商搪塞用户的借口。只要用户提出申请,运营商就必须为其办理提前解约、解绑,从而解除限制允许转网。
同时,对于拒不配合的运营商,征求意见稿明确可依据《电信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责令改正,向用户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处以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人们有理由相信,有了这一系列硬性规定和硬核处罚,可以有力打破利益壁垒,确保携号转网顺利实施。也只有堵住运营商的旁门左道,才能促使其把工夫用到良性竞争的正道,从而实现电信行业和广大用户的双赢。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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