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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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因管理的概念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他人管理的人,为本人。简单来说,无因管理就是善良的人怀着善良的心做善良的事。
2.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1)没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义务。
无因管理中所谓的"无因",就是指没有法律规定的或约定的义务。法律规定的义务,如履行抚养、扶养、赡养、监护等法定义务,不能成立无因管理。再如教育培训机构给自己的学员上课,也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上课是合同约定的义务。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简称为管理意思,是构成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若不满足本条件,也不构成无因管理,如张三和小花婚后生下一子,十年后发现孩子生父并非张三,那么张三对孩子一直以来的抚养并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张三本人在养孩子时并不知道孩子不是自己亲生。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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