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联通集团招聘考试笔试集合(185)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4-09 09:49:36
[意义]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对“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理解也在加深。孩子的伤是全社会的痛。我国有3亿多未成年人,所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
[特点]
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不同于其他普通案件。一方面,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及自我保护能力不足,随着犯罪分子作案手段越来越趋于隐蔽,导致此类案件往往发现难、干预难、取证难、定罪难、监督难;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寻求司法救济的门槛较高,囿于知识、经济和行为能力的限制,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一旦法定监护人忽视监护职责,未成年人就很难自行寻求司法帮助,从而导致隐蔽的犯罪行为长期存在。
未成年人在生理上和心理上还不成熟,他们很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而在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又无法像成年人一样可以采取有效的自我保护措施,通过社会认可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有的未成年人只能忍耐,有的未成年人则受情绪的影响,采取过激的方式进行报复,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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