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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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一,大部分卖家为儿童的亲生父母,一旦入刑儿童后续抚养问题难以解决。困境二,大多数买家没有虐待儿童,也没有阻止解救儿童,根据法律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卖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的,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很多时候没有办法让买方儿童者入刑。我们通常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个理论在买卖儿童方面存在理论困境,买卖的基础是基于需求而来的,而收买和收养儿童的需求不可能轻易瓦解。
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尤其是农村,收养儿童是刚需,提高对买家的刑罚,只是增加了他们的成本,但不能消除这种需求。所以,要解决拐卖儿童的买家需求问题,最终要的办法是改革目前福利院为主导,导致"收养难"的制度,要尽快建立有效的、制度性的收养体系,尤其是要在农村建立这种体系。要实现这一点,破除垄断是必要的,建立以多个非政府组织为主导的收养体系,对收养进行审核,既要更有效率地让农村收养儿童的需求能够被满足,同时还能最大化地保护儿童权益。
当然,这种方法也不能根本解决儿童福利的问题,因为农村收养孩子是往往是为了养儿防老,把孩子当成耐用生产品,未必会给孩子提供充分的养育和教育,这需要其他配套措施,例如建立完善的追踪体系等,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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