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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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在很多案例当中,我们看到围观群众的手机被没收,甚至有记者的相机被清空,有的甚至对拍摄执法过程的民众和记者拳脚相加,性质相当恶劣。出现这种情况一是部分执法者特权思想严重,无视民众的正当权利。二是其自身的执法过程,自己都知道经不起推敲、经不起检验、经不起监督。是用强制的手段,掩盖自己的执法不规范。所以人民群众对此是非常反感。 而今,公安部要求民警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实际上就是要求民警习惯在监督下执法,让执法过程经得起民众监督,经得起法治检验。
其次,公安部这个规定,其实本身就是民众应有的权利。只不过一直以来,这个权利,被一部分执法人员给占有了,或者说多多少少被剥夺了。出台此项规定很有必要。它不仅是个技巧问题,更是执法能力、执法公信力的问题。是执法者怎么做到自己不要违法。这一点,对于规范公安队伍执法尺度、执法纪律,都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
再次,公安执法当中的不规范、甚至执法违法,直接损害的是执法公信力和警民关系。更有甚者,使得民众抵触执法的情绪越来越重。而民众当中,法治意识在逐步提高,过去那种执法的随意性、那种强制粗暴性,也不可能在越来越觉醒的法治社会所行得通。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个结,必须由公安队伍自身来解决,必须从规范公安执法的合法性来解决。这个解决问题的方向是正确的。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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