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的利率和用途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5-28 09:13:11
特别提款权的利率和用途
由于特别提款权的价值是用5种主要货币汇率加权平均后求得的,因此,与之对应,特别提款权资产的利率也是用这5种货币的市场利率经加权平均后求得。特别提款权的持有人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持有人,它指基金组织会员国的各国政府,到1993年3月底已达到175个国家和地区。另一类是指定持有人,它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指定可以持有和使用特别提款权的区域性或国际性金融机构,包括国际清算银行、世界银行和开发协会、亚洲开发银行、瑞士国民银行等16个。
特别提款权的使用仅限于政府之间,具体来说有两类用途。
第一类:出于平衡国际收支的需要,会员国可以动用特别提款权与基金组织指定的另一个会员国交换外汇。基金组织在考虑各会员国国际收支大小和储备状况的原则上指定会员国提供货币交换特别提款权。不过,一个会员国提供货币的义务,在其特别提款权持有量达到累计分配份额的三倍之时便终止。
第二类:国际收支平衡的会员国也有资格在各种支付转移中随意使用特别提款权,这些情况包括各会员国之间以及与指定持有人之间的各种协议交易和融资,如:①通过与其它会员国签订协议以换购外汇。②按交易双方协定的利率和期限发放特别提款权,本息偿还可采用特别提款权。③以特别提款权清偿债务。④以特别提款权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⑤使用特别提款权可进行捐赠或赞助。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特别提款权是一种依靠国际纪律而创造出来的储备资产,它的分配是无偿的,它具有价值尺度、支付手段、储藏手段等职能,但不具备流通手段的职能,不能被私人直接用于国际商品的流通,因此,它还不是一种完全的世界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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