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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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善意取得的概念
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所谓善意是指受让人不知道出让人为无 权处分人,或者受让人应当知道却非因重大过失而不知道出让人为无权处分人。用更加通俗的话语来理解,所谓的善意就是“不知情”,受让人在受让该财产时是不知情的。
二、善意取得的条件、法律后果及设立意义
1.条件
(1)出让人无处分权
(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4)所有权已经转移
2.法律后果
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权处分人请求赔偿损失。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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