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主要表现在是三个方面:第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平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律地位平等;第二,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各自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担的民事义务;第三,法律对民事主体实行平等的保护。
二、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有完全的自由,按照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思决定是否缔结民事法律关系,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在合同法称为合同自由原则,在物权法称为所有权自由原则,在婚姻家庭法称为婚姻自由原则和收养自由原则,在继承法称为遗嘱自由原则,在商事特别法称为营业自由原则。
责编:hejuanhua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