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国家电网 > 安徽

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12-28 11:14:46
2-7 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
 一、混业经营
  混业经营:纳税人生产或销售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既销售货物又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1.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2.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不同税率:从高适用税率
  不同征收率:从高适用征收率
  税率VS征收率:从高适用税率
  
 二、混合销售行为
  1.含义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又涉及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税务处理——依纳税人的主业判断
情形 税务处理 举例
一般规定 以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 增值税 建材商店销售木地板的同时负责安装
以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 营业税 美容店提供美容服务时销售美容产品
特殊规定:建筑业的混合销售行为(2011年23号公告) 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分别纳税 销售本企业生产的铝合金门窗并负责安装
利用购进货物提供建筑业劳务 营业税 购入建材,包工包料建筑房屋
 
  【例题·单选题】根据现行增值税的规定,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某装修公司提供辅助材料为客户进行房屋装修服务
  B.美容店提供美容服务时销售美容产品
  C.建材商店销售木地板的同时负责安装
  D.中国联通公司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责编:hejuanhua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