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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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把刑事责任能力分为三种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属于完全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刑法对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三种情况做了特别规定:
1.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2.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试题再现】:张某是盲人,其邻居经常嘲笑张某。某日邻居又对张某出言不逊,张某实在受不了刺激,用刀捅死了该邻居。关于张某行为的判断,正确的是:
A.张某是出于激愤实施的杀人行为,因而不构成犯罪
B.张某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张某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D.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从重处罚
【答案】C。解析:张某是盲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盲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本案中盲人张某对其故意杀人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本题答案为C。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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