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单选题】中国公民潘某为某外资企业工作人员,2012年被派往境外工作,每月工资12000元。2012年3月潘某获得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该股票期权不可公开交易)并在当年行权,201 3年3月转让了该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500000元人民币。按我国税法规定,潘某2013 年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75480
B.80640
C.92780
D.110620
【答案】D
【解析】潘某2013年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0×20%+[(12000—4800)×20%-555 ×12=100000+10620=110620(元)。2012 年潘某行权时,已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过个人所得税。2013年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只需按获得的高于购买目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规定,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的,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6·单选题】韩国居民崔先生受其供职的境外公司委派,来华从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在华停留60天,期间取得境外公司支付的工资40000元,取得中国体育彩票中奖收入20000元。崔先生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2 年)
A.4000元
B.5650元
C.9650元
D.10250元
【答案】A
【解析】首先判断崔先生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由于在华居住天数不超过90天,其境外支付不由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不在我国纳税(用公式套算时,境内支付工资为0,税额计算结果也为0)。而体彩中奖收入2000Q元作为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偶然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4000(元)。
【17·多选题】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年度中( )。
A.不论在境内居住是否满1年,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B.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C.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D.重新计算5年居住期
【答案】 BC
【解析】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按时间衡量其纳税义务范围时,居住满5年的,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就其来源于世界范围内的所得在我国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l年的,依然只就该年其来源予我国境内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如该个人在第6年起以后的某一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不足90天,可以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申报纳税”的规定确定纳税义务,并从再次居住满1年的年度起重新计算5年期限。
【热点背景】
近日,公安部起草《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在原第二十一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二条:“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这一规定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其实,早在该规定出台之前,国内不少城市已经开始推出类似措施来管理交通违法。自2016年5月初开始,上海、重庆、兰州等城市相继开通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甚至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0元。辖区交警队在收集到“随手拍”交通违法小视频后,逐一审核,视频不但要完整记录违法全过程,并且能清晰地记录下违法车辆的号牌,警方才能对此依法取证并作出处罚。
多地采用的“随手拍”新做法在交通治理上起到了震慑作用,根据媒体发布的网络调查,超2000名网友发表了意见。有九成以上的网友支持“随手拍”交通违法可作为处罚证据。在日常行车遇到的交通违法中,逆行、占用应急车道、违规变道成为网友最想举报的三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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