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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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原因:第一,平台、软件公司只顾逐利,缺乏社会责任感。只要商家交钱,平台和相应的软件公司便为其提供服务。第二,低成本高收益让商户热衷与此。只要交足两万,便能弹窗100万次,量越大成本越低。而且随着大数据的采集分析,有些广告甚至能够做到“精准投放”。第三,互联网广告的相关规定不完善,虽然我国广告法第44条明确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但是并没有规定关闭的标识要在多少像素以上,所以一些商户就特意把关闭的标识做得特别小,让用户无法识别和关闭。第四,监管难度大,且监管力度不足。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也多次针对互联网广告开展整治行动,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很多不合规的弹窗广告无法被监管部门识别,还有一些不断在打擦边球,钻法律的空子,从而逃避监管。
对策:首先,完善网络广告管理办法,对弹窗广告播出时间、间隔时间、播放内容加以明确。特别对于弹窗广告的关闭识别按钮的设置要有进一步规定。其次,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弹窗广告的管控力度,例如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每年不定期对网络弹窗广告进行突击检查,对涉及色情、暴力、侵害他人隐私权等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再次,对运营商、软件、浏览器平台作出严格限制,规范其行为。对于弹窗广告,要事先征得用户同意,对于接收者表示拒绝接收弹窗广告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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