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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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的撤销
(一)宣告死亡的撤销条件
1.被宣告人并未死亡。
2.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
(二)宣告死亡的撤销后果
1.财产返还: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人身关系
(1)婚姻关系: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2)收养关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例】李某被宣告死亡,车A由张某继承后,出卖给杨某,现李某的死亡宣告被撤销。由于张某收取了车A的价金,故张某对李某的返还义务,应当按照“返还原物”来适用,即张某应向李某返还车A的全部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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