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感应电流的方向
判断感应电流方向的方法:
(1)右手定则
(2)楞次定律
一、右手定则
1.内容:伸开右手,使大拇指与其余四指垂直,并且都与手掌在一个平面内,让磁感线垂直进入手心,大拇指指向导体运动方向,这时四指所指的方向为感应电流的方向。
二、楞次定律
1.(1)演示:
(2)分析:能量守恒定律,磁力阻碍磁铁运动,外力克服磁力的阻碍做了功,其它形式的能转化为感应电流的电能。
(3)演示
2.楞次定律:感应电流的方向,总是要使感应电流的磁场阻碍引起感应电流的磁通的变化。
3.判定感应电流方向的步骤:
(1)明确原来磁场的方向及穿过闭合电路的磁通是增加还是减少。
(2)根据楞次定律确定感应电流的磁场方向。
(3)利用安培定则确定感应电流方向。
例1:如图
用右手定则、楞次定律判定AB中感应电流的的方向。
第三节 电磁感应定律
一、感应电动势
1.感应电动势:在电磁感应现象中产生的电动势叫感应电动势。
2.方向:和感应电流方向相同,用右手定则或楞次定律来判断。
3.不管外电路是否闭合,只要穿过电路的磁通发生变化,电路中就有感应电动势。产生感应电动势的那段导体相当于电源。
二、切割磁感线时的感应电动势
1.感应电动势的大小
(1)若导线运动方向与导线本身垂直,与磁感线方向也垂直,则
E = B L v
(2)若导线运动方向与导线本身垂直,与磁感线方向成 角,则
E = B L v sin
2.推导过程
(1)设:ab长为l,以速度v沿垂直磁感线方向匀速向右运动,t s内移动距离aa'
F = B I l ;Fout = F
外力反抗磁场力做的功
W1= Fout l aa'= Fl aa = B I l v t
感应电流做的功:
W2 = E I t
因为
W1=W2
B I l v t = E I t
所以
E = B l v
I = (R是闭合电路电阻)
(2)若导线运动方向与导线本身垂直,与磁感线方向成 角,v分解为v1、v2,v1不切割磁感线,不产生感应电动势,只有v2产生感应电动势所以
E = B l v2 = B l v sin
3.单位:B—特斯拉(T);
E—伏特(V); l—米(m); v—米/秒(m/s)。
例1:P87例1
三、电磁感应定律
E = B l v sin ——单位时间内穿过线圈回路的磁通的改变量,若用ΔΦ = Φ2 - Φ1表示导线在Δt = t2 - t1时间内磁通的改变量,则
E =——单位时间内导线回路里磁通的改变量
1.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线圈中感应电动势的大小与穿过线圈的磁通变化率成正比。
E =
若线圈有N匝,则
E = N =
(N = N2 - N1 = 2 - 1= )( 称为磁链)
例2:P88例2
3.(a)E = N 中的E是时间 t内感应电动势的平均值。
(b)在应用E = B l v sin 时,若v为一段时间内的平均速度,则E为这段时间内感应电动势的平均值;若v为某一时刻的瞬时速度,则E就为那个时刻感应电动势的瞬时值。
《物权法》第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 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无因管理构成要件: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巳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根据以上法条可知善意取得的主要构成要件为:
1.第三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物权法对善意受让人的保护,是公信原则的体现。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即受让人并不知道转让人不是真正的权利人,且不具有重大过失。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16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一)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二)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三)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的有关事项;(四)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五)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真实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受让人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一般什么情形该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呢?主要指:受让人在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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