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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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很多时候在要约这一阶段之前还有要约邀请,很多考生将这几个名词的含义相混淆,尤其是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分不开。先将这几个词按照先后阶段进行讲解,予以区分。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邀请人不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比如,某饮品店老板在店面上方张贴店里售卖的饮品种类和对应的价目表,是“希望”来来往往的“他人”走进店里,向自己发出具体买哪一种饮品的意思表示,所以这种价目表便属于要约邀请。另外,像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均为要约邀请,它们面对的“他人”可以是所有人,对象不特定。但是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很明确,面对的对象又是特定的,便为要约了。例如,我是一家书店老板,表示本书店新到图书若干,价格多少,欲购者可在一个月内汇款,款到寄书。“欲购者”是特定的人,这就属于“要约”。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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