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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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没还的行为。
据此我们可以看出,两个罪名首先构成主体相同,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其次侵犯的对象也相同,都是国家所有的公共财产。在这样的前提之下,要想区分两个犯罪就应该从构成手段和犯罪的主观方面入手。首先从犯罪的手段以及客观方面来说,贪污罪使用的方式是侵吞窃取骗取的直接取得方式,并没有明确取得后的用途,而是着重于取得财产这一目的。而挪用公款罪重于公款的使用用途,类似于从事营利、非法等活动。其次,就两罪的主观方面来看,贪污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挪用公款罪行为对公款只是暂时挪用的行为,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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