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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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治理格局中多元主体的利益指向
进一步来看,体现在共建共治共享中的公共性,归根到底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开宗明义强调的“初心和使命”,即“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种公共性在本质上规定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之一。
十九大报告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提出到2035年“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的战略目标,其基本特征是: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人民生活更为宽裕,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可以说,这一战略目标本身,就是对社会治理公共性的充分彰显。
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出访欧洲时表达的“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境界,既是最高层次的向内体认和向外担当的统一,也是对以仁为本、天下为公的公共性的最好诠释。
因此,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下,公共性规定了多元主体的利益指向必然是超越各方不同利益的公共利益,惟有公共利益才有多元主体共建之据、共治之由、共享之依,也才有多元主体超越各自利益谋求共同发展的基础;公共性明确了多元主体应在公共领域的范围内行使各自的权力,只有公共领域才是多元主体谋求共建之平台,探索共治之场域,实现共享之家园。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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