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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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
1.抵押权的概念
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况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2.抵押权的特征
(1)抵押权的标的物为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动产、不动产。
(2)抵押权的标的物无需转移占有。
(3)抵押权的价值功能在于就抵押财产的变价款优先受偿。
3.不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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