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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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规定》的起草过程中,遵循了哪些原则?
答:我们主要把握五项原则: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贯穿到职称评审全过程,体现到具体规定中。二是坚持制度全覆盖,管理全链条。职称评审管理的实施范围拓展到面向全体专业技术人才和各类用人单位。同时,管理服务覆盖到评审的各个环节。三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改革原有文件中不合时宜的地方,同时保持职称政策的连续性。四是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充分考虑各地区、各部门实际,赋予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五是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实行分级管理、自主评审、放管结合,由过去政府直接组织评审转变为核准备案和综合管理。
评审按照标准和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问:《规定》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明确了职称评审的主体。《规定》明确,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开展职称评审,均应当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类别。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用人单位,可以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规范了职称评审的基本程序。职称评审主要包括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一是申报、审核,二是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三是评审,四是评审结果公示,五是评审结果确认、备案。
优化了职称评审服务。《规定》明确,要建立职称评价服务平台,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广在线评审,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进一步提高职称评审公共服务水平。
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少政府部门对职称评审的微观管理,主要通过事中事后的抽查、巡查,以及对有关问题线索的倒查、复查,来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明确规定了申报人及工作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等主体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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