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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生活美学倡导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刘悦笛
家具既是生活当中的“日用之器物”,又是从古人到今人的“审美之造物”,可以说,中国古典家具承载着“生活美学”传统,是“生活审美之物”。如今家具的“新中式风潮”,正试图恢复审美与生活的关联,应该将其看作当今我国“生活美学潮流”中的一环。
从功能上而论,家具是供人“栖居”的。但中国人对待生活向来易孳生出“审美情趣”,家具本身同时被当做“审美欣赏”的对象,这就形成了所谓的“栖居美学”。
“家具栖居美学”,还不是形式意义上的“家具美学”。“家具美学”是在探寻家具作为审美对象如何给人以美感。但是,家具不仅仅是看的、观赏的,也是可以用的、把玩的。这恐怕是最简单的道理,“用家具”就是一种生活方式,“用得美”就更是一种“审美方式”!在美的家具当中生活,本身就是一个“生活美学”的过程,这个活生生的过程使得我们的生活变得“活色生香”!
选择家具的标准,并不仅仅是木材的材质,木材的材质只是“硬的标准”,而“审美标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可称为“软的标准”。当然,这种软硬之分,并不是家具实材上的软木与硬木之别,它更接近于物质与精神的差异,木料毕竟是一种客观存在,而审美作为一种“物我合一”过程及其结果更接近精神维度。所以我觉得,选择家具的最基本的标准,应该还是“美的标准”,木材的匹配性使用,应服务于美学上的标准。唯木材是从的“炫富式”审美风尚,对于当今家具界的“审美取向”而言是不利的,对于家具选择的“整体标准”来说也是不利的。我们所说的对于红木家具的“整体标准”,不是指不同家具之间的组配,也不是色彩相互的搭配,那还只是“形式主义”美学的基本要求,而是说无论何种形式美学,都有在审美上“基本协调”的规范与要求,这属于“家具美学”的范围,要求我们以艺术的准则来看待家具。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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