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国家电网招聘考试电气基础(665)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01 08:50:00
(一)考情点拨
此部分内容在考察时通常以直接的识记性考察为主,比如经常考到的关于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的适用条件问题;另一种考察方式则是通过案例来考察具体程序的适用问题,比如出一个例子来问学生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能不能当场收缴罚款,或者是带入实际案例里考察具体的时间规定和细节性问题。
(二)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首先大家需要掌握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在作处罚时主要是通过哪些方式作出来的。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一共包括三种: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听证程序。
1.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作作处罚决定时用到最多的一种。在此大家需要重点掌握的有两点:一是在作处罚决定前要进行调查,调查时要有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进行,同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二是执法人员调查清楚之后应将搜集的证据带回行政机关由负责人决定,如果案件涉及重大复杂或有疑难问题时应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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