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0年国家电网人才招聘基础考点(660)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27 08:54:32
未成年人监护顺序
在父母双亡和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人并得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同意。
四、试题展示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顺序依次为()。①父母②(成年)兄、姐③祖父母、外祖父母④朋友
A.②①③④
B.①②③④
C.①③②④
D.②①④③
【答案】C。解析: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故本题答案选择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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