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0年国家电网人才招聘基础考点(659)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27 08:49:12
近年来,民间借贷这个词在我们生活中和身边经查能听到,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也会产生很多的借贷纠纷。本文通过一个案例,来说说民间借贷会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
被告王先生、杨女士系夫妻关系,与原告李女士的丈夫是朋友,平时关系相处较好。2011年12月22日,两被告因缺乏资金周转,向原告李女士借款17万元。当时,原告李女士要求被告用房屋做抵押才同意借款,两被告同意并将其所有的位于某处的住房做抵押。后原告李女士将15万元从中国工商银行汇到被告提供的账户上,另给被告现金2万元,共计17万元,由两被告出具了一份17万元的借条给原告收执,并约定按月利率8分计付,同时在借条上注明,如5个月内不还款,以某处房屋抵押。因原告李女士做生意资金不足,多次找两被告索要借款,但两被告至今分文未付。原告李女士提起诉讼,并主王借款利息按月利率3%计算,其他利息自愿放弃。诉讼中,根据原告李女士的申请,法院裁定对被告王先生、杨女士所有的位于某处的房屋一套依法予以查封。安徽某县法院受理了此案。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