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方电网商务平台招聘笔试真题常识(578)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26 09:17:14
(一)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成立,不论是否合法,即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一般认为,行政行为公定力的理论基础是出于对法律秩序安定性的考虑。即使行为违法,也要推定合法,以维持法律秩序的稳定。
(二)行政行为的确定力(不可变更力)
确定力是指已生效行政行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所具有的不受任意改变的法律效力。它既包括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不得改变,也包括对权利义务不得的改变。
(三)行政行为的拘束力
拘束力是指已生效行政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的法律效力。拘束力是针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而言的,对他人则不具有拘束力。发生拘束力的是行政行为所设定的权利义务,相对人必须按照行政决定的要求履行义务,同样,行政主体也有义务维持原决定,除非经法定程序进行了变更或撤销。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