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电网公司招聘培训考试心得(656)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25 09:26:34
3.所有权的共有
第七十八条共有
第九十三条共有概念和共有形式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七条共有物处分或者重大修缮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可以看出,物权法作为民法的一部门,对所有权的规定基本和民法通则一致,但内容更详细。根据对所有权的这三个知识点的比较,我们来看几个真题来了解一下对所有权的考察。
三、预测题
1.5月3日,甲与乙达成了购买房屋的意向,5月5日双方正式签订了买卖合同,5月10日乙向甲交了钥匙,6月18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请问,房屋所有权何时转移?
A.5月3日
B.5月5日
C.5月10日
D.6月18日
1.【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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