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20年南方电网公司招聘法学类知识(655)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25 09:05:58
2.首次提出七人合议庭制度
《人民陪审员法》首次提出七人合议庭制度。不同于之前的三人合议庭,由两名陪审员加一名审判员组成,七人合议庭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应当组成七人合议庭的案件的首要前提条件就是社会影响重大,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的刑事诉讼、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环保、征地、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并且,在七人合议庭中取消了人民陪审员对法律适用的表决权。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与法官同权)
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六)监察法亮点
1.监察委员会设置
监察法在第二章“监察机关及其职责”中规定了监察机关的组织方式等,如“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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