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老王与媳妇王婆,共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收养),老王由于突发病而离世,留下个人房产一套,存款20万,曾在离世前跟大王小王说,我走后房子归小王,存款给大王。两个儿子为了照顾老王情绪,没有提出异议,老王死后,大王提出要平分所有遗产,包括房产,请问遗产该怎么分?
解析:老王的遗产(一套房产,20万元)应当由王婆,大王,小王按法定继承平分。法律规定口头遗嘱必须在危急情况才能立,且必须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而本案中老王口头分割自己财产时,只有大王小王在场,二者是继承利害关系人,所以口头遗嘱无效,而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包括父母,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配偶;故老王的财产应该由婚生子大王,养子小王,配偶王婆平分。
案例二:老王与媳妇王婆,共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收养),老王由于突发病而离世,留下个人房产一套,存款20万,在遗产未分割之前,小王由于车祸去世,留下妻子翠花和一子小小王。分割财产时,大王以小王已经去世,不能继承,应该由他和母亲王婆共同分割,请问遗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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