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指示批示。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后,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系统阐释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明确指出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在湖北、山东考察时,对乡村振兴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最近,在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之际,习近平同志又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要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以实干促振兴,遵循乡村发展规律,规划先行,分类推进,加大投入,扎实苦干,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高瞻远瞩、内涵丰富、要求明确,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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