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国家电网社会招聘热点考题(609)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5-24 08:52:01
2019年2月,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在招聘环节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等。
近年来,女性就业面临的困难越来越大,很多女性都有过被质疑、被挑剔的经历。媒体爆出,湖南邵阳新宁县人民医院在招聘临时护士时,要求应聘人员两年内不准怀孕。尽管涉事医院事后被追责,但如此赤裸裸的歧视行为,再一次引发舆论热议。
[提出观点]
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所发挥的能量不容小觑,更不能让就业性别歧视成职场中的硬伤,对此就须高度重视并多方位纾解。
[综合分析]
当今女性普遍心理压力大,是不争的事实。因为她们身处职场,背负着工作与生活的双重压力,期望自己在各方面能够同男性不分仲伯,平分“天下”,真正彰显出“半边天”的力量和风采。然而,超八成女性认为在就业中存在性别歧视,表明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性别歧视,才是现代女性面临的最大压力。
客观而言,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不少,但在现实中真正能够得到落实,也并不容易。当然,企业有企业的难处。由于男女生理上的差异和承担的社会角色不同,女性往往在维系家庭、生养子女等方面要付出更多,由此,女性的职业状态也确实会受到一定影响。这也导致了用人单位在招聘女性时顾虑重重。
但不管有多难,歧视女性的做法并不可取,从根本上讲,也不会助力企业发展。毕竟,我们不能只看到职场女性的弱点,还应该看到女性在职场上大放异彩的一面。无论是女性的细致、较真,还是女性的和风细雨,都会助力企业顺畅发展。一个真正有大格局的企业,从来不会是一个歧视女性员工的企业。
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性别偏见早就该被扔到历史的垃圾堆了,绝不应该成为当下用人单位的行为准则。男女平等不能只是抽象原则,不能只存在于文章里、挂在墙壁上,而是要成为刚性约束,违规就要受罚,遭遇了歧视就可以得到权利救济。不要把不正常当成正常,而是得用制度去捍卫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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